河南: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为“四个河南”建设注入新活力(4)

河南: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为“四个河南”建设注入新活力(4)

——“河南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专家座谈会”发言摘要

河南省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张占仓

一要树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自信。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直接目的,是让国有企业增强发展活力,为国家与地方发展在特殊领域做出更大的贡献,并从经济上为我们的政府提供必要的保障,而不是一提到国有企业改革,就是简单地把国有企业市场化。在发达国家,一般也都有一定规模的国有企业。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是国有国营企业;第二类是特殊法人企业,其特点是依照特殊的或专门的法律创立或经营;第三类是国家控股或拥有控制权的股份制企业。因此,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是提高其发展能力,我们从理论上要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有一个明确的定位。

二要对国有企业改革有更加明确的边界划分。由于特殊历史原因,我省国有企业当中仍有几千家小微企业,对这一类国有企业,建议按照推向市场的办法,力争尽快市场化。对于政府机关和公立大学仍然在办的一般性国有企业,也要尽可能市场化,未来拖得时间越长,越有可能为所依附的机关带来更多的经营风险。这些企业的运行模式与管理模式确实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法则不相符。而对于真正关乎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在未来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借鉴国内外企业管理,特别是国有企业管理的经验,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有效的约束与激励机制,既保障其运行的有效性,也保障其国有企业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要用更加开放的胸襟吸引央企。最近,中央已经明确,从首都北京剥离一些非首都职能的人群,其中央企首当其冲。我们要主动与央企加强联系,做好央企到当地落户的准备,抢抓当地打造大型企业集团或者巨型企业的特殊机遇。如果这一轮央企从北京外迁的机遇能够充分利用,将为河南省造就一批在全国甚至在全球都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大大提高河南省工业化水平。

河南省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龚绍东

联合多种所有制资本构建一批混合所有制型的产业发展平台。支持国有资本与其他所有制资本联合设立混合所有制型的中原银行、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基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临空产业发展基金、信息和智能产业发展基金、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以及其他各类创投、风投、担保等投融资机构,支持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联合组建互利共赢的产业联盟,以此为河南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发展提供融资保障和产业组织保障。

放开非国有资本对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的参股。加快改变金融、电力、交通设施、资源开发、航空服务业、公用事业和市政建设等领域投资项目国有资本基本独揽的局面,要向非国有资本逐步推出可投资参股项目。支持成立多种所有制资本参股合资的混合所有制项目公司,吸纳非国有资本投资参股。支持河南省的国有企业及其他所有制企业对新组建股份制的城市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参股或控股。

国有资本积极支持民营资本主导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改制。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互参股,促进国有资本参与民营资本主导的混合所有制改制,借助国有企业的政府资源、社会资源、技术和人才资源优势,解决长期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经营环境、生产要素和自身素质等难题,全面提高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促进民营资本主导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加快河南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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