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是一种能让社会凝聚起来的力量

“公正”是一种能让社会凝聚起来的力量

几千年来积淀下来的体现中华民族价值观的传统民族精神,曾经在华夏文明史上闪烁着令世人瞩目的光彩,其中,追求公平正义的尚“公”重“义”精神无疑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当今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面临着更高层次的挑战。传统文化的“公”、“义”,与现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具有显著的差异。

春日晴朗的上午,《法制日报》记者走进中央党校,来到东配楼三层研究室的一间办公室里,倾听研究员辛鸣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公正”所包含的深刻涵义。

“公正”是什么 “公正”可以理解为“公平正义”的简称。“公”是“公共、平等”,大家都处于这个社会,我们所有个体的权利甚至包括结果都应该是大体差不多的。正义就是有一个公平的规则,有一个符合公理的规则,有一个大家都能认同、能接受的规则

采访前,记者查询“公正”一词时看到多种解释与论述,人们多将“公正”与“公平”以及“公平正义”放在一起论述。

“我倾向于把‘公正’理解为‘公平正义’的简称。”辛鸣首先对相关词语进行了释义:“公”是什么呢?“公共、平等”,有社会就有公共的要求,而平等则是公共赖以存在的基础。大家都处于这个社会,我们所有个体的权利甚至包括结果都应该是同样的,或者至少应该是大体差不多的,这才是公平的“平”。

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人人都一样,也不可能所有个体的利益都没有差别。

据辛鸣介绍,理论上是这样认识的:差别的产生应当建立在“正义”的基础之上,也就是我比你差一点,是因为我没有你努力,没有你刻苦,我的资质比你差一些,所以我的社会状况比你差一点。这个差一点差在哪儿?差在基本的框架之内。这个框架就叫做公理,即大家都认可的道理。

“什么叫正义呢?”

辛鸣继续解释道,正义就是有一个公平的规则,有一个符合公理的规则,有一个大家都能认同、能接受的规则,在这个规则下产生的一些差别,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不是在大家都认可的情况下产生的差别,那就不会为大家所接受。

“如果说一个社会不公平、不正义,这个社会就会没有活力,没有希望,甚至它不可能存在。”辛鸣说。

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贾可卿对“公正”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3年前,他曾经出版一本个人学术专著《分配正义论纲》。他对公正概念的解读是:公正之所谓“公”,是指公共事务、公共利益;所谓“正”,是指正确、正当、合理。所谓“公正”,也就是指关于公共利益的正当安排。

至于什么是“正当安排”,贾可卿说,需要作出的一点说明是:根据社会主义功利原则大致可以认为:在利益可以兼顾时,必须确保每一个人的合法利益;在利益不能兼顾时,应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

如何实现公正公平正义的保障就是法制:一是要有保证最大多数人权利、权益、尊严的制度安排,即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二是在最大多数人中间又能保证社会中最弱势群体的底线生存、底线权益和底线尊严。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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