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改革要动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自身建设
“此次机构改革,是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一个具体实践。”吴玉良说。
去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明确提出了“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新要求。
随即成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也下设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的体制机制,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要落实好这些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行机构改革,提供组织保证。
正如网友“温州之南”所说:“这次改革突出主责主业,转变职能方式,强化监督特别是自身监督,彰显了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改革的力度魄力,是优化现有资源、打造反腐铁军的现实需要,也是顺应时代发展、反腐与国际接轨的趋势必然。”
打铁还需自身硬。打造反腐铁军,同样离不开监督。
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自身的监督,一直为王岐山高度重视。他明确提出,“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
正是基于这一理念,编制30名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应运而生。这个专门负责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机构,由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直接分管。
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如何切实防止“灯下黑”现象的出现?一年多来,纪检监察机关用铁律加强自身建设的脉络清晰——
去年,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率先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全国81万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按时递交了零持有会员卡报告。
今年1月20日,中央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2月28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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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系列变化都在释放十分积极的信号。”杨伟东认为,正人先正己,权力运行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执纪执法机关也不例外。深化机构改革并及时公布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既体现了一种不固守陈规、主动接受监督的开放姿态,也增强了全党全社会对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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