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家暴门反思:家务事亦需公权力干预(2)

李阳家暴门反思:家务事亦需公权力干预(2)

医疗介入反家暴应成为卫生制度的一部分

直至今日,在我国很多地方,医疗如何介入家暴还是一个非常陌生的话题,但是这样的工作在国外已经进行了几十年时间,深入到医疗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去。1998年,我参加了美国旧金山预防家庭暴力基金会的研讨培训,他们对医疗如何介入家庭暴力就已经有一二十年的经验。之后,我就把医疗介入家暴项目带入了当时正在策划的反家暴总项目里,我们共同选定了北京市丰台区铁营医院,进行全国第一家反家暴医疗介入试点。在这个项目中,对妇女比较常接触的科室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急诊科、骨科、神经科、五官科等重点科室,告诉医生怎样进行临床筛查和介入,怎样与妇女患者形成信任关系。

之所以要提出医疗介入反家暴工作,是因为在我国很多家庭暴力受害妇女遭受暴力后不会选择去报警,也不去寻求相关机构的援助,但是会到医院里就医,医院就成为接触家暴的一个重要机构。如果医院里的医生能够具备一定的敏感度,就会察觉妇女是如何致伤的,就会给受害妇女一些相关信息,与她讨论,告诉她如何面对家庭暴力的问题,如果愿意的话,医生会转介其他机构对受害人进行帮助。

近年来,医疗介入反家暴工作在我国有了一些明显的进展,比如,联合国人口基金与卫生部妇幼保健中心联合在湖南、河北、甘肃等地启动了医疗介入对妇女暴力的相关项目。

2010年,我们向全国人大递交了一份医疗介入家庭暴力的提案,卫生部给予了回应,表示支持推进。我认为在当前的医疗系统中还没有形成一个整体的制度改变,我希望整个卫生系统能够建立一个概念,当受暴妇女进入医院就诊之后,医生能够具备基本的筛查意识和能力,能够及早发现家暴行为,然后把工作转借给妇联等机构,在紧急的情况下还能够向公安系统求得保护。我希望医疗介入能够成为普通医生工作的一部分,或者成为医疗评价和考核的一部分,行为稳定的工作机制。

家庭暴力具有代际传递的特点

家庭暴力对妇女的伤害很明显,这种伤害是从身体到心灵的伤害,让女性产生无助感,自卑感,形成精神障碍。

我们通常认为,家庭暴力通常发生在低文化素质人群中,实际上是一种误解。家庭暴力并不总是在一些低素质文化的人群里出现,而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在现实中,在社会地位比较高的人群中,家庭暴力发生的几率也很高,受害人的社会地位越高,越是不敢面对和披露自己的问题,文化水平越高,家暴问题越隐秘,危险性和危害性也就更高。

我们在社区开展施暴人教育小组工作时,还会发现施暴人中很多人都有暴力行为代代传递的情况。我们发现,相当部分的施暴人在面对家庭婚姻冲突矛盾使用暴力,是因为他们没有和平解决的知识与办法,他们有可能在成长过程中曾经目睹父母的暴力关系,也习得了暴力行为。我们在培训中去告诉他们怎么调解自己的情绪,讨论使用暴力的得与失,今后应该怎么正面、平和地处理夫妻间的矛盾。

家体暴力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大,称之为“目睹儿童”。暴力能够在代际之间进行传递,因为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最先观察到的男女相处方式,就是他自己的父亲和母亲之间的行为,这必然影响他以后与异性的相处模式,以及家庭观念的形成。

我经常提到的一个例子可以看出家庭暴力对孩子的恶性影响,一位受害妇女遭受丈夫的暴力,最开始她选择隐忍,孩子很小时的反应只是啼哭,当孩子两三岁之后,有一次看到父亲又对母亲施暴,竟拍手发笑,这位妇女很震惊,知道了家庭暴力已经对孩子的是非观念已经造成扭曲。

加强“目睹儿童”的教育、宣传和服务是为了阻断暴力在家庭中的传递。在社区和学校里,对儿童进行宣传,让孩子们知道家里有暴力是不可以的,面对父母的暴力行为自己应该怎么面对。这样做的目的也是在各个社会层面实现全方面的介入,建立一个完备的反家暴体系,希望在社区的层面上有一个网络型的支持,集合着政府各个部门,每一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工作流程。

媒体应该成为家暴报道中严肃议题的设置者

在反家暴项目最初,就把媒体项目作为非常重要的项目之一来推动,目的就是改变国内媒体工作者对于家庭暴力的认识,让他们知道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如何去报道,应该形成怎样的新闻原则和伦理。

从国内以往的家庭暴力的相关报道,尤其是有些恶性案件报道来看,为吸引人的眼球,把案件过程描述的非常细致,甚至血淋淋。媒体报道中特别缺少对家暴危害、性别平等意识、妇女维权等问题的深入关注,只是简单披露,单纯追求卖点和情节性。在家暴案件报道中没有明确的立场、观点和社会性别平等觉悟,很容易对妇女造成二次伤害。

李阳家暴事件披露后,有些媒体的兴奋点让人悲哀。电视台邀李阳做节目,他完全没有反思悔过,还借助媒体搭台之机大大的表现了一番。我们的媒体如果在家暴议题的讨论中没有鲜明的立场态度制止暴力维护受害人,而是只关注收视率、单纯追求“好看”,就无法以严肃的视角参与到家庭暴力问题的讨论中来。

国外和港台对于家庭暴力案件的报道有很多成功经验。当一个恶性案件发生后,媒体只对案件进行简单描述,交代结果,媒体的议题设置马上会转到为什么发生这种情况上,接着也都是非常严肃的话题,进入对事件的反思,比如说受暴女性曾经寻求过哪些帮助,公检法是怎样处理的,警察是否出警,为什么出警不利,为什么所有的机制在这一事件中失效,应该从中得到怎样的教训。媒体也会引导公众思考:我们的社会在家暴案件发生时做了什么,志愿者到哪里去了,这些问题和反思注重聚焦于严肃话题的讨论。

因此,在报道中,我们的新闻媒体对家暴行为首先要有一个清楚的概念,了解到家庭暴力是侵犯人权和法律的,尤其是侵犯妇女权益的。在家暴恶性案件中,妇女也是受害人,不但要保护妇女的隐私,也不能够披露过多详细的信息。在报道过程中,更多的应该侧重调动受众去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问题是什么,公权力部门应该如何去制止家庭暴力,这些才是报道的重点。

光明网记者 吴晋娜 采访整理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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