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通过的《决定》,把统筹城乡改革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着力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对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统筹城乡改革是我省改革的优势和亮点,在新一轮改革中也应率先取得突破。
统筹城乡改革我省先行先试取得成效
近年来,我省开展了“分类实施、梯度推进”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点。2007年,成都市被国务院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德阳、自贡、广元3市和其余17市(州)各1个县(市、区)进行了省级试点。2013年,省委省政府把“两化互动、城乡统筹”确立为“三大发展战略”之一。经过多年的试点,统筹城乡改革取得可喜成效,为新一轮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开展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林权颁证率分别达到99.5%、94.9%、96.4%和96.7%,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正在89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搭建产权交易平台。全省建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3个、县级交易平台36个、乡镇交易平台577个。
在用地制度改革方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18个市开展了试点,挂钩指标总规模56.8万亩,已验收可使用城镇建新区周转指标14.7万亩;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验。主要内容是“缩小征地范围,实行城镇建设用地转征与实施分离”;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度。
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出台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打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参保人员户籍和身份的限制,降低参保企业和个人的缴费基数下限,搭建新农保、城居保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平台;扩大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全省绝大多数人口已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内,新农合参合率97%以上;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和失业救助体系。实施了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2013年全省向农民工定向提供公租房3万套。
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2013年,除成都市和民族地区外,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限制,进城农民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均可申请城镇落户;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省里已完成全省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初步方案。
在农村金融改革方面。一是创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我省是全国小额贷款试点省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省,全省建立村镇银行44家、贷款公司2家、资金互助社1家,贷款余额185.1亿元。其中,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全国第一家村镇银行。二是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全省已办理农村房屋抵押登记3000余宗、涉及贷款金额6亿元,实现林权抵押融资76.6亿元。三是探索农村融资担保机制。各市(州)建立了农业融资担保机构,出台了费用补贴、项目补助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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