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就在我们的生活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它不是空洞抽象的概念,也不意味着遥不可及,高不可攀,它是非常实在具体的,是和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息息相关的。
人们常常看到,面对同样的事情、处于同样的境遇,不同的人反应可能会是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面对危难,有见义勇为的,也有溜之大吉的;有扶危救困的,也有袖手旁观的;有助人为乐的,也有冷漠处之的。面对金钱,有热心慈善事业的,有诚实守信的,也有不择手段,利令智昏的。面对白发老人,有赡老敬孝的,也有厌老弃老的。在涉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诸多问题上,几乎都可以看到正反两方面的事例。为什么在同样的事情面前会有不同的立场、情感和举止?原因就在于人的价值取向、价值选择不同,也就是人的内心深处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同。但是,尽管社会呈现的是一种错综复杂的状况,也尽管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多样多变,但广大人民群众自始至终存在着对真善美的不懈追求,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是相契合、相一致的,实质上也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期待和向往。这一方面说明,价值观就在我们身边,就在生活之中,而且呈现出多元多样多变的态势;另一方面又说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了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反映了人民群众内心积淀深厚的价值追求,是他们期待和向往的共同价值观。人们对社会生活中的真善美的热烈追求和褒扬,对假恶丑的无情鞭笞和斥责,就充分说明了这点。正因为如此,才有推选“最美医生”、“最美教师”、“最美邮递员”、“最美乡村干部”活动的相继出现和持续不断的赞美声浪,也才有社会舆论对“小悦悦事件”等失德、败德现象的鞭挞、愤慨和反思,这恰恰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烈呼唤和期待。人民群众内心世界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向往,是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实基础和强大力量,也真切地说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广大人民群众所追求的共同价值观。
从中我们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源于现实、植根现实,但又高于现实、引领现实,是激励和鼓舞人们为之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在走过的历史中,我们为什么能够经受各种风险和考验,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克服重重困难,应对许多难事、办成许多大事,成就许多喜事,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疑是一条重要经验。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定要结合和用好我们身边生活中的凡人善举、义德义行。普通百姓身上的崇德向善、感人至深的好人好事,深刻体现和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从中可以以小见大、处低观高,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生动活泼、易学易懂、亲切感人,落细、落小、落实,入脑入情入心,从而变为人们内在的信念意识和行为准则。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一定要和多种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活动结合起来,体现在精神文明创建实践和各种重大纪念庆典活动之中,贯穿于各行各业的规章制度、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之中,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如同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处不在,让群众从这种浓厚的氛围和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增强认同感,提升精神境界,从而实现从外在行为规范到内在自觉追求的转化,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作者:求是杂志社原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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