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徐州贾汪区塔山中学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中秋、2014年春节期间,塔山中学违规向教职工发放过节福利,折合人民币3万元,造成不良影响。贾汪区塔山镇纪委给予该校校长杨杰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校总务处主任王明允党内警告处分,并全额追缴所发福利。
2.徐州新沂市粮食局原副主任科员郁立兵酒后驾驶公车问题。郁立兵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并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新沂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郁立兵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3.徐州睢宁县总工会原副主任科员吴继杰酒后滋事问题。2013年8月1日晚,吴继杰酒后到KTV唱歌,因费用问题发生纠纷,拒不配合民警调查,无理取闹,造成恶劣影响。经睢宁县委批准,睢宁县纪委给予吴继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职务由副主任科员降为科员。(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许曹春,男,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北岙街道东郊村党支部书记,因公款大吃大喝,2014年4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张斌,男,浙江省金华市浙江通济交通公司汽车南站经理,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4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卢旭庆,男,浙江省金华市公交集团巴士广告公司经理,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4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张建军,男,浙江省金华市国土局婺城分局国土所所长,因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浙江省纪委)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