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公约向法制监管转向的节奏?
P2P平台的大量倒闭,使得该行业的风险问题集中爆发,更显示出监管的缺位。但是毋庸置疑,P2P在中国的发展已经引起了监管层的足够重视。
2013年 8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成立。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对P2P网贷平台的发展诠释了官方设定的“红线”。他一再强调,“P2P这些人,你们不能放火,把这个新的业态给烧了。当P2P走向变相存款后,你没有拿金融许可证,触犯的是刑法;聚集一拨人的钱,用在另外一个项目上,中间只是抽了个头,我没有做别的事,那对不起,你是非法集资。”
随后,8月26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在京正式对外发布了《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已有超过50家P2P机构签署了自律公约。
从2013年上述行业动向来看,目前P2P的行业规范是一个大的趋势,但现在仍停留在自律阶段。
王思聪这样理解金融的内涵,“人的这个自负和贪婪,在这个领域里就比较容易释放”。他认为,互联网金融P2P其实更多的伤害的不是股东的利益,而是网民的投资,从整个投资人的利益来看,应该尽快的给执照。
2013年年末,央行领导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与75家机构共同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其中,10家P2P与众金融机构比肩入列。
而刚进入2014年,行业内又出现利好消息。
1月22开始业内流传,由央行牵头成立的互联金融协会已获国务院点头,名称即为“互联网金融协会”,归口央行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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