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则失范与公平正义失和(3)

制度规则失范与公平正义失和(3)

——现时期中国政府深化改革的必解难题

三、制度规则失范引发的社会公平正义失和的危害性

与自然等其他因素导致的不公平现象不同,制度规则体系是国家、社会运转和社会成员日常行为的基本准则。因此,制度规则的失范所引发的社会公平正义失和的影响范围广、改革难度大,甚至会造成社会正义观的扭曲,危害性极强。

首先,制度规则失范导致的社会公平正义失和影响范围十分广泛,改革难度大。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涉及公共领域的制度规则安排,与私人领域不同,分配的是全社会的权利与义务、收益与成本,每一项制度或规则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或部分社会成员,无论是地方性的或是全国性的。因此,任何一项制度规则的失范都将导致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无法获得公平正义,影响范围非常之大。而且,利益受损者往往具有群体性特征,极易引发社会中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官二代”、“富二代”、“农二代”、“贫二代”等词汇的诞生即是这种矛盾与冲突的最为直接的表现。相比个体之间的对抗,这种群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对社会秩序、国家秩序的破坏力显然更强,危害性更大。而且,现阶段中国社会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群体性对立,对失范的任何一项制度规则的调整必然使一部分人受益,另一部分人利益受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行的妥协方案更难以达成,甚至将再次引发矛盾与冲突的升级,导致改革举步维艰,陷入公共政策选择的两难困境,改革难度颇大。

其次,制度规则失范所导致的社会公平正义失和更不易被人接受。制度规则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因此制度规则失范是人为的制度现象,而且制度规则失范又常常造成机会的不公平。有调查显示,61.2%的人可以接受差异只要机会公平,只有11.3%的人无法接受机会公平下的不平等。因此,与禀赋、样貌、性别、家庭状况、遭遇事故等自然或偶然因素相比,制度规则失范所导致的不公平现象更不易被社会成员接受。

第三,制度规则失范引发的公平正义失和还对社会正义观和社会价值取向产生重大影响。制度规则在分配权利与义务、利益与成本的同时,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行动准则,对社会生活有着巨大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公平正义的制度规则将引导社会成员摒弃非正义的行为策略,选择正义的行为策略,因为制度规则没有发生失范现象时,社会成员选择公平正义的行为相对不公平正义的行为总是能够获取较大的收益。但是,当制度规则失范时,这种示范和引导效用将大大降低,甚至导致社会成员向着不正义的方向发展。当长期的、经常性的非正义行为发展为行为惯例、行为习惯时,社会的公平正义将受到严重侵蚀,严重时将造成社会正义观和社会价值观的扭曲。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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