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凝聚共识破浪前行 向深化改革要红利    (2)

新疆:凝聚共识破浪前行 向深化改革要红利 (2)

摘要:坚持把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涵提升到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将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熔铸为改革的总目标,这样的改革与跨越,不仅充满战略意义,而且堪称当代最重要的顶层设计。

二、《实施意见》的亮点突出,充分体现了新疆实际与特点

1、坚持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各地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目标就是把新疆建成“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省区之一。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魄力。

2、明确了围绕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实施意见》重点推出了包括积极推进新疆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全方位务实合作,加大“引进来”“走出去”力度,构建全方位开放格局,重点是充分发挥乌鲁木齐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和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主动参与中国与中亚国家自贸区谈判,深化拓展中国—亚欧博览会平台机制,积极服务和参与上海合作组织多层次经贸合作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

3、进一步健全以改革促进民生改善的具体举措。《实施意见》明确了教育惠民、就业惠民、医改惠民、社保惠民、扶贫惠民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强调要坚持把增加就业作为新疆特别是南疆发展的第一任务。要求在疆企业、政府投资和各类援疆项目,70%以上的新增用工指标要用于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启动建立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是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新增百万人就业,并特别强调在南疆支持一批“短平快”项目,培育起一批民营企业,拓展更加广阔的就业平台。建立了统筹推进“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的体制机制。

4、着力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与结合新疆实际上下功夫。在坚持全面落实中央《决定》要求与结合新疆区情实际方面做出科学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设计,也是《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实施意见》做到了中央《决定》提出的改革项目不缺项,同时又充分兼顾了新疆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这也是《实施意见》与其他各省市区实施意见的不同之处。

5、注重超前谋划总体设计的各项工作。凡事预则立,不立则废。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保证各项改革措施顺利落实,离不开超前谋划和总体设计,离不开统筹谋划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和各个要素,离不开统筹兼顾当前与长远、一般与重点,离不开各方面关系的正确处理,更重要的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恰恰是需要时时关注和及时推进的。为此,《实施意见》的制定过程中,在就坚持同步充分考虑各方面工作的预先衔接问题,并积极从制度措施和体制机制方面进行科学设计,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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