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如果缺乏监督机制那必将为失信行为留下可乘之机;如果司法公正得不到有效保证,那就不可能为公平提供法律保障;如果对造假、欺骗等行为惩罚不力,处罚的代价远低于造假、欺骗所得的利益,那就必将导致失信行为屡禁不止;如果违法比守法能获得更大利益,贪赃枉法比严格执法能获得更多,那就很难让广大企业信守规则。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就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制度建设和治理工作中,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创新社会治理,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实现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形成好人好报、恩将德报的正向效应,在日常治理中鲜明彰显社会主流价值,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谴责,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集聚强大的正能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需要植根于城市的土壤,融入城市的特质和精神。
从“一山、一水、一圣人”的骄傲自豪中体味历史悠韵,从沐浴烟雨的亭台楼阁中领略江南的城市婉约,从登顶巍峨时的傲然之气中释怀北方汉子的豪放——— 品味“泉城新八景”,令人回味悠长。
从泉与城的精神印章中找寻遇难不惧、遇阻不避的城市精神,从泉与人的和谐样本中搭建追求和谐生活的目标理想,从泉与心的美妙共鸣中体味泉城人自信自强的坚强意志——— 举办泉水节,令人收获满满。
寻找济南的独特、济南的印象、济南的故事,让我们凝聚起满满的自豪感,增强加快发展的自信心,汲取奋勇向前的强大动力——— 寻找泉范儿,令人充满期待。
“诚信、创新、和谐”——— 感受齐鲁文化的真谛,得到千年泉水的滋润,济南人有了自己的精神。泉城济南的这些特质,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也不断丰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当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是一个长期、复杂、曲折的过程,注定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的社会还存在种种问题,信用缺失引发的矛盾经常发生,理念不坚定的情况不是个例,潜规则盛行的风气较为普遍……这种种行为像“病毒”一样侵蚀着社会的肌体,像“沙尘暴”一样吞噬着信用的“绿洲”。种种不良行为,成为人人痛恨的公害,成为制约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一大障碍。
社会有信仰,城市才有力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宣传活动,融入市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同“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实践经验联系起来,同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联系起来,我们就能不断形成更加广泛的价值认同,不仅为城市发展助力,更为社会进步铸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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