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确保责任落实和任务完成
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健全改革机构,加强改革力量,完善推进机制。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对任务落实负总责,立足全局制定改革方案,扩大征求意见的参与面,切实防止“部门化”倾向。参加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牵头或参加的改革任务,各部门要明确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落实改革任务。
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制定改革方案,要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库的决策咨询作用,重视发挥各类改革试点、试验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辩证统一,协调推进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
坚持分类有序推进改革。对已有共识、基础条件较好的改革事项,要加快推进实施。对方向已经明确、但实施条件尚不成熟的改革事项,要抓紧研究制定方案,适时启动。对利益关系复杂、意见分歧较大的改革事项,要选择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开展试点。对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改革任务,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常抓不懈。
加强改革宣传和舆论引导。对拟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或政策,要通过专题宣传、专家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充分解读、释疑解惑,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消除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避免不必要的炒作,最大程度凝聚各方共识。要及时发布改革信息、解答改革难题、宣传改革经验、回应社会关切,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强绩效考核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改革工作的绩效考核,搞好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要加强跟踪落实,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完善政策。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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