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核心价值追求的内在要求,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必须深刻理解公平正义的内涵要义,充分认识其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事业成败、事关党的宗旨践行与否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一核心价值追求、终极价值准则和基本职业操守。
打牢法治理念之基,信守公平正义。要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法律信仰作为“定盘针”,坚守法治定力、严守法律底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打牢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分析处理问题的思想基础。要以培养政法干警职业良知为导向,牢记执法为民宗旨,讲究职业道德操守,做到“如我在讼”,时时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做到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人民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既严格执法,又柔性执法、文明执法,增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践行公正执法司法之职,促进公平正义。要以恪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促公正,防止差异性。政法机关是法律的执行者、维护者,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群众为依归,带头在法治轨道上活动,带头依法办案办事,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决不能充当谋私窃利枉情的工具。要以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促公正,防止随意性。紧扣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司法程序流程化、执法司法裁量标准化、执法司法行为规范化,切实堵塞随意执法、变通执法、粗暴执法的漏洞。要以司法权力运行正确有序促公正,防止趋利性。执法司法权是公权,不能私用,决不能与使用价值、金钱、人情画等号。从政法干警自身层面来说,要常思权力之重、常怀警惕之心、常念贪欲之害,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坚强如钢,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从执法司法工作层面来说,要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执法司法权运行体制,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筑牢防止“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的“铁栅栏”。
强化公开与监督之力,保障公平正义。要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变被动的“要我公开”为主动的“我要公开”,变司法公开的压力为维护司法公正的动力,将司法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改进司法工作的最佳选择而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畅通公开渠道,除依法不能公开的以外,法律依据、执法司法程序、办案各个环节和结果都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司法的途径,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要创新公开方式,把信息化与执法司法公开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网上录入、流转、办理、审核、法律适用、生成文书和监督、考评一体化的全流程、封闭式信息化管理,做到全程控制、动态管理、刚性约束,促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公正、高效。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内外监督机制,以严监督强化“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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