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清水衙门”成腐败重灾区之反思(4)

【案例】“清水衙门”成腐败重灾区之反思(4)

反腐败要对清水衙门“捉蚊子”

一些地方的“清水衙门”成腐败重灾区,并不是单纯的腐败问题。用报道中相关专家的话说,因为“许多民生资金是救济款、救命钱,这些腐败行为伤害的是最底层的百姓,严重侵蚀了国家政策和政府的公信力”。所以,清水衙门看似不大的“小腐败”,却是关乎党风政纪的大问题。

“再小的权力,只要监管和制衡机制不到位,干部都可能成为硕鼠。”此言非虚。在中央党校教授林喆看来,看似油水不多的部门腐败案件频发,提示相关部门监督不能留死角,今后必须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审批、验收、审计等监管制度,着眼于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和屡被热议的“小官大贪”现象一样,清水衙门成腐败重灾区的事实告诉我们,针对所有领域和层面的权力监督制约,绝不能以大小、轻重、缓急来区别对待。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形式针对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松懈与忽视,都会带来出乎预料的报复性贪腐反弹。包括村官在内,动辄涉案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小官大贪”,我们见到过很多次。而简单分析这些案件便能发现,正是因为监管的惯性缺失,正是因为监督的常态缺位,才导致这些“芝麻大”的小官,不断膨胀为“硕大无朋”的巨贪。

与之同理,与土地、矿产等领域单个项目动辄数千万乃至上亿元的金额相比,一些“清水衙门”经手的都是小项目、小资金,平日受到的关注和监督少,部门审批成了“一支笔”“一言堂”,滋生出腐败行为乃至窝案也就不足为奇。

但以“反腐大计”计,不管是“小官大贪”还是清水衙门成腐败重灾区,“不足为奇”绝不能一直存在。以此而言,在“打老虎”“拍苍蝇”的同时,相关方面亦应有关注“清水衙门”腐败等“捉蚊子”的具体行动。

如果针对所有层面和领域的权力监督制约,均做到了一视同仁、不留死角,“小官”哪有机会成为“大贪”,清水衙门又何以成腐败重灾区?

【启示与思考】

在人们的印象中,油水大的肥差部门和肥差岗位才是腐败的重灾区,因为只有这些部门和岗位才有贪腐的土壤和条件。但海南等地查出的一系列案件表明,腐败无极限,贪腐全方位,不免让人大跌眼镜。那么,“清水衙门”成了腐败“重灾区”说明了什么?又警示我们什么?

“清水衙门”成腐败“重灾区”说明有权力行使的地方都可能发生腐败。以往,在人们的想象中,无权无势的“清水衙门”不可能发生腐败,因为这些部门根本没有腐败的条件和必要。但今天的事实说明,腐败是不分所谓“清水衙门”和肥差部门或肥差岗位的,只要有权力行使的地方,都可能存在。

“清水衙门”成腐败“重灾区”说明缺少监管的权力,都存在权力寻租的可能和空间。无可否认,不管是社会上还是监督部门,一个很深的偏见就是“清水衙门”没有贪腐的条件和可能,因此也就很少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这无形中给这些部门和人员一个印象,即无人监管,不贪白不贪,这也就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人员连“3分钱”也敢贪和值得冒险贪的原因。

由此,“清水衙门”成腐败“重灾区”也就警示我们,腐败无极限,贪腐全方位。那么监管部门、反腐部门的监管也应全方位,不因是肥差部门和肥差岗位而专一盯着,也不因是“清水衙门”就掉以轻心削弱监管甚至不管。

一些看似“清水衙门”、权小位微的基层部门,与上层等权力部门和人员相比,也许一次贪腐的不多,总量也可能不算大,他们甚至连贪腐的“苍蝇”也称不上,最多算“蚊子级”的。但要明白,扶贫办、农技推广站、民政局等这些部门本应该是最贴近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也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部门。他们直接面对的是最基层的老百姓,人数众多,这些被贪腐的小钱对农民等贫困群体而言,也许就是救命钱、改变人生的关键条件。

笔者认为,权力不分大小,不受约束才是小苍蝇敢于贪腐的根源。再小的权力,只要监管和制衡机制不到位,干部都可能成为苍蝇。防治类似领域的腐败,还必须加大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管,多晒财政补贴的“明细账”,增加透明度,防止被截留。同时,优化干部激励和考核评价机制,真正让干部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必腐”。

要知道,人民群众的眼中容不得一粒沙子,人民群众的满意才是党的荣誉。谁不遵守党纪国法,谁就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希望这样的事件不再发生,那样的话,所谓的“清水衙门”才能称得上真正的“清水衙门”、“为民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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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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