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以改革创新精神  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2)

湖南:以改革创新精神 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2)

——纪念第43个世界环境日

——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既要重拳出击、又要铁规保障。污染治理是硬任务,必须用硬措施,通过采取稳、准、狠的举措,强化责任,加强督查,强力推进。从根本上说,保护生态环境要靠制度、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可靠保障。其中,最重要的是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这个“指挥棒”。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同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的改革,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探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区域联防联控和严格的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尤其是要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完善节能、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等制度,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良好的机制保障。充分释放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的改革红利和制度红利,加快两型试验从项目建设向制度建设全面升级、由塑“盆景”向建“花园”全面转变。

——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既要政府主导、又要全民参与。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在。人民的美好向往就是党和政府的奋斗目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职责,强化“抓生态就是抓民生”的理念。党委要加强领导,政府要切实负起本区域污染治理的牵头主管责任,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属地管理,加强资源整合,形成拳头力量。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是环境保护的直接参与者和最终受益者。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不会自动成真。只有全民共建,才能全民共享。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动群众,让每个人都认识到自己不仅拥有监督环境保护、享受美好环境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保护和治理环境的义务,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一场污染治理的人民战争。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单位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增强保护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同呼吸、共奋斗”,齐心协力治理污染,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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