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经济学家辜胜阻:对于长期留在城市中的一部分农民工,尤其是那些私营企业主和技能型农民工,他们收入稳定,适应城市生活,可以优先把这部分有稳定劳动关系、长期举家工作生活在城市并基本融入城市的“沉淀型”流动人口转为城市居民,使其获得城市归属感。对于非“沉淀型”流动人口,则需要通过供给基本公共服务来保障其基本生存和发展,并逐步提升这部分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能力。要通过提供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创业意识,降低创业门槛和创业成本。还要加快城镇安居工程建设,让进城农民工能够安居乐业。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农民工市民化可以大幅度提高非农产业的劳动参与率,增加劳动供给,缓解劳动力短缺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压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给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激励,可以提高劳动资源重新配置的效率。此外,农民工在城里安家立业,可以大幅度提高居民消费需求,对改变我国经济发展过度依赖外需和投资需求的不平衡状况也有好处。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左学金:户籍改革思路不是强化户籍门槛,而是淡化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应该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所谓权利义务对等,就是外来人口在城市里就业、纳税、尽义务的,就应该享受到和户籍人口一样的公共服务,比如义务教育、社会保险等。最好的办法是让劳动力有比较自由的流动,如果城市需要,他们可以进来,同时可以享受和义务对等的权利,不要把户籍制度和享受权利之间的关系僵化。
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院执行院长陈宪:户籍改革的方向是一步步剥离户籍上所捆绑的福利,从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实质是将社会保障和农村集体土地等制度整合在一起的综合改革。政府应该围绕农民市民化主题,针对户籍制度、集体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改革做顶层设计,处理好其中的各种关系,并提出改革的方向。(陈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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