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幼儿园“走火”,为枪支管理敲响警钟!(3)

【案例】幼儿园“走火”,为枪支管理敲响警钟!(3)

警枪幼儿园走火再为枪支管理敲警钟

暴恐犯罪猖獗的严峻情势下,为震慑罪恶,锁在枪柜的警枪更多地出现在了街面。不过,警枪出街在提升民众安全感的同时,也伴随着某些不安的因素。

虽然警枪走火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想想还是令人后怕。警枪是高致命性的危险武器,而不是玩具,警察岂能随随便便带进幼儿园?更令人费解的是,传授安全常识,何必要展示子弹上膛的警枪呢?警方负责人称是“为满足孩子的好奇心”,为满足孩子好奇心而枉顾武器展示的危险性,何其荒唐。

面对这样一场发生在幼儿园里的警枪走火事件,警方在调查事件的同时,或更应该反思警枪监管的问题。不久前,四川合江还发生过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带女下属开房丢失配枪事件。武器缺乏约束,无论是丢枪还是走火,无论是短暂性失控还是无心之失,对于公共生活和普通民众,都是一种可怕的威胁。

作为高致命性的武器,警枪使用必须受到更加严格严密严谨的控制。我国警枪等警械的管理和使用,有相关的制度和程序来约束,但从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警枪走火或丢失事件来看,可能还是存在漏洞的。比如说武器使用情形描述的模糊,比如说警枪监控不够严密,比如基层警员持枪不够训练有素,比如让民众适应和配合警察持枪执勤的环境的宣传不够到位……种种缺陷和漏洞,或都应该在警枪大量出现在街面时,尽快地完善和填补。

警枪是警方用以制止暴恐保护民众安全的武器,而不是表现个体神勇的道具,更不是可以拿着四处展示的玩具。事实上,包括警枪在内的任何暴力机器的组成部分,都具有双刃剑的特性,约束好了,它可以维护权利和保障安全;发生失控,则很容易误伤无辜,制造恐惧。

对于市民而言,警枪应该默默地存在,担负起震慑和警戒的责任;而面对暴恐,它又能及时开火,果断地制止暴行。既要让市民心安,又要让暴徒胆战,这恐怕是警枪等警械存在于公共生活中最理想的状态。要实现这种理想状态,就必须靠有效的制度和缜密的程序对警枪的使用进行监管。武器无所谓善恶,只有让持枪的警察们心怀法律和敬畏,警枪才可能成为民众眼中的保护神,成为罪恶实施者眼里的震慑力量。

如今,警枪在街面上越发常见,而警枪要融入公共生活,真正准备好了吗?面对幼儿园里的走火、宾馆的“暂时性失控”,如何驾驭好这柄双刃剑,或应有更审慎的论证和更谨密的约束。毕竟,警枪的每一次失控,同样是公共安全不能承受之重。

幼儿园枪支走火民警犯了常识错误

民警应邀前往幼儿园进行安全防范常识教育,无疑值得提倡和鼓励。中国的幼儿教育,在安全意识培养上缺课甚多,即便发生了此次“走火”事件,针对幼儿的安全防范常识教育仍值得坚持。

有网友称,“走火”事件用直观的方式,展现了忽视安全防范措施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不过主办方和应邀前来的民警一定都不想对小朋友进行这样的“教育”。“走火”事件给围观者传递的信息不仅是一次意外,有可能会影响民众对警察持枪用枪的信心。基于国内的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现状,一线民警与枪械打交道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增多。各地民警配枪上街巡逻,被普遍认为增添了民众的安全感。这种信任来之不易,理当倍加珍惜。

民众支持民警依法敢于用枪,源于民警用枪可在法律规定的严控之下。郑州“走火”事件恰恰暴露出,一些民警在使用枪支上还存在不少问题。据报道,当事民警是在向师生家长做装配展示时,将枪口对着水泥地面试枪,没想到有子弹从枪膛中射出。如果这一细节能够确认,理当反思的是:其一、既然是在公众场合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民警为何事先不检查枪支,尤其是检查枪支的装弹情况?其二、拥有持枪资格的警察理当受过专业训练,对枪支性能和枪支使用应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为何郑州这两位当事警察还会犯“枪口对着水泥地面试枪”这样的常识错误?

如今,当事警察被关禁闭,相关领导被停职。但事件调查还应继续,尤其是“走火”事件背后的枪支管理规定落实情况、持枪资格培训考核情况等,都应纳入调查范围。事件的处置,依法追责是第一位的。在追责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也是事件善后的应有内容。枪是国家暴力机器的象征,用之得当,可有效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用之不当,则会给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更大的威胁和伤害。枪支管理必须严格规范。支持民警敢于用枪,前提是民警得有对法律的敬畏、对枪支使用的熟练。民警能做到善于用枪、安全用枪,安全感才会降临到民众的身边。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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