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危机部门走出“塔西佗陷阱”阴影的基本框架 (2)

信任危机部门走出“塔西佗陷阱”阴影的基本框架 (2)

二、真抓实干:信任危机部门应以反腐倡廉新成效激使社会回归信任

有民意调查显示,政府部门“干打雷不下雨”的假把式最讨民众厌恶,“只有唱功没有做功”的空头承诺最难令公众回归信任。信任危机部门应把重实践讲实效,作为重塑社会信任的根本性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意志,真抓实干,以扫除“四风”的实际行动,激使公众对自己的信任重新回到积极状态。

(一)强化反腐教育激发重塑社会信任真意。认识决定行动,从反腐倡廉教育入手激发政府部门的内生动力,这是抓好重塑社会信任的前提。信任危机部门应通过深入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激发广大干部的四种自觉:一是从本单位的“腐案”对于部门信任造成伤害的教训,激发重塑社会信任的认识自觉。要让大家明白:腐败是政府部门信用的致命伤,是政府部门信用的大敌。要修复信任危机部门的社会信任,就必须下决心惩治腐败,刹住贪污腐败的势头,真正建立起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的根本转变。二是从本单位的“腐案”相关人员,由于反腐倡廉言行脱节导致违法犯罪的教训,激发重塑社会信任的行为自觉。应该引导大家做到,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一定要绷紧廉洁自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点总滴滴付诸行动,真正做到以真心反腐倡廉,用真情聚集民心;三是从十八大后党中央反腐斗争的决心,和当前全党反腐斗争的形势,激发重塑社会信任的团队自觉。大家应清醒认识到,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腐败现象依然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信任危机部门必须形成共识,凝聚团队力量,依靠广大干部智慧,将党风廉改革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综深推进,才能避免“一颗鼠屎坏锅汤”的现象再度发生,以部门整体廉政的过硬实效,去赢得公众的赞誉和信赖。四是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应从本单位“腐案”的教训中,激发 “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的自觉,在各种诱惑面前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时刻绷紧法纪这根弦,做到“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始终保持尽职尽责为人民服务的那份真诚和热忱。

(二)强化制度笼子显示重塑社会信任真格。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注6)信任危机部门的“腐案”,涉案人员大都是违法私分公款、利用公权收受贿赂、以及利用公权力敲诈勒索等,其实质都是钱权交易。要重塑社会信任,就必须下狠心从四个方面将财务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子:一是必须强化“公款”、“公权”姓“公”理念,切实把习近平关于“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的告诫牢记在心,指导行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二是切实完善对单位领导人行使权力的有效监督制度。各级信任危机部门的领导人要当好执行制度的表率,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任其恶化,决不让悲剧在部门领导人身上重演;三是要特别注意防止侵占和变相侵占公共经费的犯罪行为发生。为了有效防范在公共经费使用中可能再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各单位应广泛发动所有部门财会人员,极大增强反腐意识,坚决冲破“思想僵化”和“利益固化藩篱”,特别注意严格审查和坚决制止违法违规批钱用钱的行为,群策群力把好各个风险关卡,杜绝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生;四是要对违法侵占公共经费和钱权交易腐败案件的责任人进行严惩。对违规批准使用公共经费的领导批示、批条,各个经办程序的经办人员都应依法坚决拒办,并及时向上级监督部门报告查处。对肆意侵占公共经费的责任人,不管数额多少,都应严格依法依规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使漠视制度的人和事无法生存,以此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单位的纯洁性。

(三)强化坚守底线凸现重塑社会信任真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各级政府部门干部应以坚守好四个底线的行动,去凸现自己重塑社会信任真心。一要守住政治底线。自觉加强政治修养,切实增强政治信念的坚定性、政治立场的原则性、政治鉴别的敏锐性、政治忠诚的可靠性。就反腐斗争来说,任何时候都必须执行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大改革方针、法律制度和重要的斗争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决不能搞下有对策,更不能阳奉阴违,切实做到信念上不动摇,行动上不迷失方向,在各种腐败侵蚀面前不摔跟头;二要守住法纪底线。把对党纪国法的敬畏,真正内化为自身的信仰,按律而行、尊章办事,始终做到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范围内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在原则性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决不跨越“雷池”;三要守住道德底线。增强公务员的道德意识,增强思想道德滑坡风险,常修为改革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提升道德水准,自我泯灭权钱欲望苗头,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防道德失范、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四要守住廉政底线。自觉将党的反腐法规作为“高压线”,慎始、慎微、慎独、慎友、慎好、慎终,时刻警惕“诱惑之钩”,千万不做金钱的俘虏;时刻警惕贪欲之害,决不把手中的权力变成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时刻警惕“湿鞋”之失,千万不要心怀侥幸错走“第一步”,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

(四)强化政务公开彰显重塑社会信任真实。强化政务公开,其积极意义在于提升公众对信任危机部门的信任度,有效消除过去某些“随意行政”和“腐案”造成的负面影响,加快塑造“阳光”政府信任的进程。为此各级信任危机部门,一要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围绕公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困难群体反映最强烈的不公正和容易产生腐败的行政行为,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真实情况,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让部门一切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最大程度减少公众无端猜测和负面影响;二要完善重大政务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要依据民情民意而动,在重大投资、救助和接受重大捐赠其间,要增加社会密切关注相关信息的发布频次,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尤其是对于救灾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去向,更要一一公开,让灾区人民心中有数;三要做好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前征求公众意见,并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决策之中。政策法规出台后,应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的好处和执行举措,把民众的积极性聚集到执行政策上来;四要加强督查问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凡公开了的决策,不仅要如期落实,而且要提高实效,用行动提升信任危机部门的公信力。

(五)强化诚心为民体现重塑社会信任真爱。重塑社会信任,不在于喊多大的政治口号,不在于上多大的形象工程,关键在于是否狠心清除肌体上的毒瘤,是否彰显对人民群众的真爱。为此,信任危机部门应努力做到四个“进一步”:进一步牢固村立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在工作中更加具体地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急迫的根本利益,更加有力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更加扎实地为困难群众解愁;进一步增强“脱离群众的危险”观念,切实代表困难群众利益,反映困难群众呼声,体现困难群众立场,切实当好困难群体思想上的知情人、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排忧解难的办事人、党的温暖的传递人;进一步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应针对各地民生弱势的特点,以受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为支点,进一步修订并落实社会救助制度,编织一张能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避免陷入生存窘境而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恶性行为;进一步转变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按照三中全会《决定》相关要求,尽快实现从“官僚理念”到“责任理念”、从“管制行政理念”到“服务行政理念”的转变,切实把亲民、爱民、为民、利民的要求“落地”生效。当前,尤其要贯彻落实李克强2013年12月25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逐步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尽力使特困人员不为饥寒所迫、大病所困、失业所忧、灾害所难,切实把社会保障体系的“网底”编实,给全社会以稳定、可靠的民生保障预期,减少不安和焦虑,增进社会公正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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