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四大亮点

重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四大亮点

摘要:“在管理方式上,一个重大的创新就是,变前段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督。”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阳林说,政府要做的,就是运用产业禁投清单、投资核准目录、政府权力清单、企业失信清单这“四个清单”进行管理。

亮点一 划定边界 法无禁止即可为

“在管理方式上,一个重大的创新就是,变前段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督。”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阳林说,政府要做的,就是运用产业禁投清单、投资核准目录、政府权力清单、企业失信清单这“四个清单”进行管理。

据称,通过公布《禁投清单》,让企业知道禁止投资行业或区域,给企业的投资行为划定一个市场 “边界”,只要在“边界”内的,企业均按“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原则办理,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涉。公布《核准目录》,告知企业具体投资管理方式。实施“政府权力清单”,事前公布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程序和收费标准,符合条件即予许可。建立企业失信清单,完善诚信和惩戒制度,失信企业将受到提醒、警示、禁入、降低或取消资质等惩戒。

同时,外商投资与内资企业同样对待,均适用上述“四个清单”管理。

亮点二 政府放权 取消19项核准事项

《意见》提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投资的审批核准事项,凡是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一律取消核准。

记者看到,2014版的《核准目录》取消了19项核准事项,全部改为备案;仅保留48项核准事项,只占国民经济419个中类行业的11%,让企业有更多的选择空间。《核准目录》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管理,由企业自主决策,取消前置要件条件。

向企业放权的同时,市级部门还向区县(自治县)放权。《意见》提出,凡是国家和市政府未明确要求由市级及以上核准的投资事项,一律下放给区县(自治县);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则几乎全部按属地原则下放给区县(自治县)。

亮点三 引入市场 公共资源向社会开放

《意见》要求,政府类投资要从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等领域。其中,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发挥作用的,要充分利用公私合营、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

此外,我市还要引入市场化机制创新投融资管理,包括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设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推进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亮点四 创新服务 建立项目会审制度

一个投资项目,从拿地、设计、建设到竣工,每一个环节均涉及多个部门,企业一个个部门跑非常麻烦,为了提高效率,改善政府服务,我市将建立项目会审制度。

《意见》明确,项目决策环节由投资主管部门牵头会审,初步设计环节和建设环节由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审,项目建成投用或投入生产前环节由质量监督或市场准入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审。

“通过会审整合审批流程,真正体现服务型政府。”欧阳林说。

此外,《意见》还要求减少审批环节,对招拍挂取得用地的,不再审批规划选址意见书、不再进行用地预审。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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