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文化安全战略的思考(2)

对美国文化安全战略的思考(2)

三、扩张与渗透:美国文化安全政策的目标

利用国际规则主导权进行文化单向输出。美国利用自身拥有的国际规则制定主导权,在与别国签订文化贸易协定时往往保留一些霸王条款。如美国在签订《教育、科学和文化物品进口协定》时就保留了不进口对本国文化企业有威胁的文化产品的权利;在签订《国际关税及贸易协定》时美国又制订了臭名昭著的“301条款”。这些条款保证了美国在国际自由贸易中采取单边行动的特权,以保证美国文化产品的单向输出优势。据美国全国艺术基金会统计,2009年,美国文化产业共创造2784亿美元的产值,其中,在从1987年起的22年间,表演艺术、体育和博物馆创造的产值几乎翻番。这样巨量的产值不少是来源于制订国际规则的主导权。

运用外交手段对他国进行文化渗透。利用外交手段对他国进行文化输出与渗透是美国进行文化扩张的又一手段。曾负责教育文化事务的美国助理国务卿菲利普·库姆斯直接把文化外交称为美国外交政策的“第四维”。为掩盖对他国进行文化渗透的政治意图,美国政府重点扶持福布莱特基金会、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等进行教育文化交流活动,以淡化文化外交的官方色彩,使文化扩张更具隐蔽性与欺骗性。由于这些交流项目主要针对他国社会精英,大量留学生、访问学者在项目支持下去美国学习或访问,强化了美国文化渗透的深度和广度,美国政府认为,福布莱特教育文化交流项目“造就了一批致力于加强国家间相互了解的领导人和舆论创造者”,是“对美国国家长远利益投资的一个典范”。

四  总结 

美国不仅重视文化的发展和输出,而且对国家文化安全极为关注,并将其置于国家安全战略的核心地位。其手段是以文化扩张来保障自身文化实力,通过意识形态输出与价值颠覆来保障自身的文化安全。诚如有学者所言,“削弱民族国家的主权,增强美国文化作为世界各国‘榜样’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力量,是美国维持其霸权地位所必须实施的战略”。美国认为这种文化输出与扩张符合美国最高国家利益,有助于在全世界推行美国价值观,培养他国的亲美势力,通过和平演变颠覆对美国有安全威胁的国家政权,从根本上消灭来自外部的国家安全隐患,为稳固其全球霸主地位扫清意识形态障碍。认识美国的文化安全政策,要求我们必须对其文化扩张本质和意识形态目标时刻保持足够的警醒。

参考文献:

[1]刘永涛,2001b,文化与外交:战后美国对外文化战略透视[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3): 62-67。

[2]尼克松,1988,《1999:不战而胜》[M],谭朝洁等译,邓正来校。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3]梅 孜(编译),1996,《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汇编》[C]。北京:时代出版社。

[4]史方倩,2008,实施全方位文化安全战略[J],《理论前沿》(6):23-24。

[5]王辑思, 1995,《文明冲突论的理论基础与现实意义——中国学者评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6]王建勤,2007,美国国家语言战略与我国语言文化安全对策[J],《国际汉语教学动态与研究》(2):3-9。

[7]王晓德,2007,《美国文化与外交》[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8] (美)萨缪尔·亨廷顿,2010,《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华出版社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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