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放宽公积金提取是大胆而有意义的尝试(3)

【案例】放宽公积金提取是大胆而有意义的尝试(3)

【启示与思考】

一段时间以来,住房公积金面临“劫贫济富”质疑——低收入者难以在高房价下实现购房梦,公积金缴纳沦为“低息超长存款”;经济承受力本来就高的高收入者,则使用着低收入者的辛劳积累贷款买房,还享受着公积金的低利率。

武汉的公积金改革值得各方关注。此前,已放开大病等特殊情况提取公积金,体现出救急与人性化。这回,再允许低收入人群取公积金补家用,更是回归“谁的钞票谁做主”。

对管理者而言,集中大众资金为大众服务,既要重视公平与效率,同时也须考虑特殊情况、尊重个人选择。对暂时无力购房的劳动者来说,则要想好提前支取公积金的利与弊,谨慎抉择。

武汉市放宽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做法,是一种大胆而有意义的尝试。对于低收入者而言,虽然他们仍然买不起房,但起码可以多一些实际收入,补贴家用;也会降低当地住房公积金的沉睡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专款专用”。但是,房价已然高到低收入者难以用住房公积金买房,缴存的公积金成了“死钱”,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者就必须考虑让这部分资金流转起来。拥有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城镇职工的一项最基本权利。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无论主管部门还是银行,都无权将这部分资金进行“扣压”。武汉市率先降低市民提取公积金的门槛,是还原公积金姓“公”的具体体现,其他城市也应该效仿。

当然了,城市中许多职工即便有住房公积金,也没有按照工资的12%缴纳,公积金也少得可怜。之于补贴低收入者生活的效果而言,可能并不明显。但无论如何,武汉放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举措是一种进步,这至少让有公积金的市民多了一种选择。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