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部分地方设立撤销过于随意
周望介绍,“领导小组”在组织决策实施的效率方面相对于一般常设机构有着显著的优势,议事协调机构为布置某项专门政策的执行任务而工作,任务导向单一明确。“领导小组”配置了较高层级的领导成员,其余成员也是来自各个部门负责人。
因此,他认为,议事协调机构直接向相关部门发出指令,可以有效地解决各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的问题,减少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矛盾和冲突,有利于政策执行指令的快速传递。“在汶川抗震救灾期间,从中央到地方政令畅通、步调一致,形成强大合力,其中一个关键的影响就在于议事协调机构强有力的社会资源整合和动员功能。”
然而,在地方上,数量庞大的“领导小组”却也凸显了一些问题。其中,为学界较为关注的即为设置随意、监督空白以及撤销不彻底等方面。
如此前引起关注的郑州西瓜办,其官微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西瓜办只是一个临时单位,夏末解散。记者查询发现,当地还曾成立过“馒头办”、河南商丘市辖区内还有“禁止午间饮酒办公室”。
据周望研究发现,在多数情况下,这类机构都是由各级党委或政府办公厅(室)以“发通知”的形式宣告成立,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发言权十分有限。
目前,我国对地方的议事协调机构的管理依据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其中仅对议事协调机构的成立和撤销、职责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认为,由于缺少法律的规定,就导致了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的随意性比较强。
一些议事协调机构还存在监督盲区问题。“这些机构多为一把手或者主要领导人挂帅,因此编制管理部门难以撼动他们。”周望说。
周望曾撰文指出,一些地方议事协调机构在受监督上的不规范状况,最明显的表现是其财务管理的失范和混乱。各种“领导小组”的经费一般通过财政专项拨款、各成员部门经费中调剂或收取管理费来解决。
此外,一些地方议事协调机构的“退出”也受到质疑。按规定,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然而,记者梳理发现地方并未严格执行。如去年7月份,辽宁省在其撤销的60家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中,包括“省防治非典指挥部”。对于这种距离“非典”10年后,“指挥部”才撤销的情况,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任建明对记者表示,这是由于各级政府还是靠批示来管理,而领导批示了机构之后,就把这事忘了,管理变得很不严肃。
周望在研究中还发现,议事协调机构的撤销通常是集中式清理、撤并,一般数量为数个或数十个不等。他认为,目前这些“机构撤销通知”中的内容过于简单,对于议事协调机构消失后遗留下来的人财物如何具体处置没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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