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向1103位应届毕业生授予了“工士学位”证书,报道一出就引起高度关注。报道称,这是国内第一所高职院校向高职高专层次的学生授予学位。校方表示,这是该校探索高职改革的一项试点,也是一个突破口,目的是使高职生有机会进入学位通道。其颁发的“工士学位”相当于本科副学士学位,是借鉴国外和香港地区副学士学位制度中第四层次学位的做法。学院为此专门成立了有别于本科院校的学术委员会,由行业专家、本院教师组成,目的是在学位审核中不仅关注学生学业成绩,还强调看重学生的实践技能。该校首批获得“工士学位”的毕业生占今年毕业生总数的22%,发证的条件是毕业生拥有“三证四合格”,包括在学期间获得执业资格证或技能资格证(中级)、英语等级证(三级)、计算机等级证以及思想道德素质合格,学业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毕业设计或调查报告合格,跟岗实习合格。
对此,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告诉记者,这项试点是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自己的行为,而且其向毕业生颁发的“工士”是荣誉称号,而非学位,更不代表我国学位序列中已经有了“工士”这一学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我国实施三级学位制度,分别为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设立、授予和管理都是国家层面的行为,任何单位不能独立进行。其中学士学位是由国务院授权高校授予的,未经授权的高校不能授予学士学位。但续梅也表示,国务院昨天公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教育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就这项工作加快推进。
所谓副学士(Associate'sDegree),是一种源自美国和加拿大的学位等级,介于学士学位和专科之间,授予完成高职教育、达到一定专业学识和应用能力水平的高职毕业生。今年除了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近日也向千余名毕业生授予了“专业副学士”称号并颁发证书。
针对湖北高职学校向学生试点授予工士学位,北京市教委22日表示,北京市高职院校包括北京市教委所属高职、中央部委所属高职和其他委办局所属高职,目前北京市教委所属高职中没有这样的试点。
“工士”要学位更要地位
职业教育有了自己的学位,当然是一种进步。首先,它从学位的角度,可以建立起与大学学历教育之间的对应关系,在学位体系中有了与学士、硕士、博士并列的一席之地,有利于破除职业教育“二等公民”的尴尬,增强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
其次,学位不同于学历,是对学业水平与能力的考核与认定,如授予学士的条件,课程平均成绩及毕业论文均达到优良、外语通过考试达标等等。同样的,职业教育也需要对学生的学业与能力进行评定,引入学位的意义在于如何将职业教育质量得到显现化,并建立相对统一的评价标准,建立自己的体系与特色。
换言之,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试点的“工士”学位并不只是一个外在的称号。首批获得学位的学生要求达到“三证”“四合格”的标准。“三证”即在校期间获得执业资格证或技能资格证(中级)、英语等级证(三级)和计算机等级证。“四合格”是指思想道德素质合格、学业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毕业设计或调查报告合格、跟岗实习合格。符合这些条件,被授予学位的仅占毕业生的22%。这意味着该校将“工士”注脚为“全格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迈出探索职业教育“标准化”重要一步。
当然,职业教育有了“工士”学位,“叫好”并不等于“叫座”。在如何定位“工士”学位时,被解释为“相当于本科的副学士”。这个解释可以有多种解读,如“工士”在学位中的等级高低。当然,也有“工士”学位低学历教育学位一等的味道。并且,所借鉴的“副学士”本身不是针对职业教育的,多是大学专科教育的“准学位”。这里面固然有摸石头过河的无奈,同时,又未尝没有借学历教育的学位标注职业教育价值的况味。
其实,作为职业教育的学位,“工士”就是“工士”,它需要纳入学位体系,但是更需要自己的独立性。它的社会价值不需要拿学历教育作标杆,而是需要社会对其应有价值予以“赋值”。也就是说,“工士”作为学位体系的一员应当成为就业、入户、保障的“平权”敲门砖,如有“工士”学位的毕业生可以报考技术类岗位公务员,可以当管理人员等等,让其成为职业教育获取社会资源的一张“通用粮票”。职业教育学位试点,不能仅停留在教育试点的“一纸证书”,“工士”学位更需要社会地位,长期“唯学历论”一元人才观背后的诸多制度的樊篱,要为之打开一道缺口,并逐步拆除,使职业教育成为共同选择的风向标。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