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坚持人民主体性为旨归(4)

以坚持人民主体性为旨归(4)

实现人民的审美主体旨趣

对于作为改革主体的人民群众而言,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就是一场与自我创造的美好时代密切融合的社会审美活动:一方面,人民积极发挥自身聪明才智创造了丰硕的改革发展成果,彰显了人民所蕴含的主体创造力量;另一方面,人民充分享有了改革发展成果,并为未来改革实践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人民作为实践主体与客体世界的完美融合;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人民充分感受到并延展了自身所具有的肯定性力量,排除了压抑感,不断实现着更高层次上的自我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必将在人的自由本质力量的充分展现过程中实现人民审美主体境界的高度提升。

全面深化改革不仅是在形式上对前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改革的完善和优化,更是在更深层次上对作为改革的主体的人民的精神启迪和境界提升。作为改革主体的人民群众在改革中不仅实现了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更是经历了时代变迁、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社会转型的冲击与历练,在更高层次上将个体自我的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命运在急剧变动的时代语境中融为一体。这是一种更高层次上的审美境界提高,因为美蕴涵了自我狭隘利益的突破以及在此基础上实现的休戚与共的生命历程分享,个体在更加开放与包容的社会和谐交往中实现了自我超越。美是对自我与他者简单边界的精神性超越,是一种境界博大的人文包容意识,是将自我融入更广博视阈之中所感受到的意义充盈的存在感,是对更高意义上自由全面发展的积极探询。从这层意义上看,全面深化改革也是一场观念革命和精神洗礼。作为一种无限可能存在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得到体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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