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北京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2)

推进北京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2)

推进北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在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和城乡一体化深入发展的新阶段,北京的户籍制度不是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是如何进行改革的问题。我们对如何推进北京的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将户籍制度改革提上公共政策议程,统筹制定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北京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尚未引起足够重视。近些年来,全国各地的户籍制度改革快速推进,而北京的户籍制度改革明显滞后,需要制定统筹改革户籍制度的周密计划。当前,北京在户籍制度改革上,对本市户籍农业人口,主要推行“农转非”政策,对征地后的失地农民实行 “逢征必转”政策等;在对外来人口户籍改革上,北京提出实行居住证制度。这些户籍政策没有跳出城乡二元结构的框架。北京要真正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必须将户籍制度改革提上改革议程,进行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根据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统一制定北京市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有序推进。

2.针对具有北京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户籍改革可以一步到位推进,废除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户口登记制度

在北京的全部常住人口构成中,分为有北京户籍的人口和没有北京户籍的外来流动人口,而拥有北京户籍的人口中,又分为农业户籍的人口和非农业户籍的人口。针对上述人口身份的不同现状,在过渡时期进行分类改革。针对拥有北京市户籍的人口,户籍改革相对比较容易。户籍改革的要点是:

一是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统一登记为北京市居民户口。现行的“农转非”政策、征地“农转居”政策予以废止,彻底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口登记制度。

二是原农业户口人员所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集体资产及其收益权、有关农业补贴政策等保持不变,不因户籍改革而变动。但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和允许农民通过市场机制依法、自愿实行农村产权的交易。

三是征占农民土地应按照公正合理的原则给予财产补偿,不再与户口身份挂钩。新生婴儿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保障其对农村集体产权的继承权等财产权利。

四是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农民与其他所有的职业阶层一样,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户籍改革后,农民只是一种职业,不再保留户籍身份。

3.针对没有北京市户籍的外来人口,户籍改革可以分步有序推进,逐步实现农民工等外来流动人口的市民化

外来人口已经占到北京市全部常住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是北京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影响,近千万的外来人口工作、生活在北京,是北京的新市民,但因为没有北京市户口而不能名正言顺地成为北京的市民。户籍制度的目标就是要赋予外来人口市民身份,推动农民工等外来人口的市民化,最终实现自由迁徙。在促进和实现外来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中,可以分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第一,按照“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规定,将长期实行的外来人口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实行居民证制度后,赋予取得居住证的人员有关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待遇。居住证制度应当覆盖投资移民、知识移民和劳力移民等人群。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应当取得居住证。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政策,居住证制度要赋予居住证取得者“准市民”身份和待遇。

第二,凡取得居住证一年或三年以上者,可以办理常住户口手续,从“准市民”身份转为正式市民身份,享受包括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在内的市民完全待遇。

第三,居住证持有者在转为常住户口半年或一年后,可以申请办理家属落户手续,以此保护家庭,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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