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领导干部应当“执中立诚”    (2)

陕西:领导干部应当“执中立诚” (2)

做人当至诚。诚,是一个人修身的基本品性,“诚意正心”是《中庸》的核心。对诚,《中庸》做了这样的论述:“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今常见的各种“承诺书”、“责任书”等,就是这种至诚教育的外在形式。至诚的形成关键是内因,特别是在无人监督情况之下是否诚信,《中庸》要求“慎独”,就是这个理。目前,大到国际关系,小到人际交往,诚,都是基本的原则。无论是国家、单位或是个人,如果罔顾事实、颠倒黑白,必然遭到谴责和唾弃。作为领导干部,只有说一不二,落地生根,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行事当笃行。对于怎么行的问题,《中庸》给出的答案是“笃行”。就字面而言,就是一心一意,专心致志,锲而不舍,从而成就卓越。当然,这种行事方式和途径,必须按照中和之道的道德标准进行,否则将会走向事情的反面。当前,一些人热衷于搞短期见效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至于朝令夕改、前建后拆,既劳民伤财,又贻误了地方的发展。作为领导干部,一言一行代表着人民,制定政策、实施政策,都应当在社会规范的制约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进行。对于任何事情,只要方向正确,哪怕困难再大,道路再曲折,我们以“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的恒心和毅力,努力坚持,就一定能达到最佳的效果。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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