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勿让“乒乓球招聘”成“私人定制”(3)

【案例】勿让“乒乓球招聘”成“私人定制”(3)

别让“健康情趣”成为滥用公务员招录权的遮羞布

黑龙江省人社厅和省地税局的回复,至少传递了以下信息:一是此公务员岗位的设置,没问题,不是萝卜招聘;二是设该岗位是为了培养职工健康情趣,间接助力税收工作;三是对这样的招聘计划,省级相关部门是认可并支持的;四是如果报名人数足够,该职位会继续进行招录。对此,我们一条条分析。

省里招录什么样的公务员,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拥有相当大的职权,主要体现在审定招录单位提出的录用计划。而如何审定,根据2007年《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16条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是基本标准。回到本事件,地税局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顾名思义,要有行政执法需要的知识和能力,与之无关的条件不应当具有合理性,即使用人单位提出,也不应当能通过上级单位审定。

黑龙江省地税局表示,“一个部门需要多方面人才,以激发组织活力,设立该职位也试图作为一种探索,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设科学合理的公务员人才结构,一直是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作为探索,对人才的专业背景和来源不设具体门槛,或许更符合“探索”的定位。而本事件中,具体到体育专业和哈市户籍,让大批人才望而却步,而“乒乓球国家一级裁判”的高级专业要求,与基层地税分局组合在一起显得十分扎眼。从善意的角度,推测省局“激发队伍活力”的初衷属实,但用人单位没有认清自己核心业务和定位,审定部门又没有把好关,是引发“萝卜招聘”质疑的主要原因。

公务员是具体行使国家权力的群体,他们全额享受财政拨款,主管部门应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面向辖区群众,组建一支最精干多能的队伍来履行本职工作。当然,职工的身心健康也很重要,但缓解工作压力完全可以通过不定期文体活动、临时性专业指导等方式来实现。占用公务员队伍的珍贵公共资源,满足本部门职工健康需求,是滥用招录权的表现。

公务员招聘,不应成为地方自说自话的地盘,不能设置什么样的职位,应当有更明确的立法规范。而在法规修改之前,相关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编制单位有责任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公务员招聘更合理和透明。

【启示与思考】

地税局如此严苛的招揽体育人才,正常人一看便知该职位是为了某些人的“量身定制”,否则为什么还要限制为“乒乓球项目国家一级裁判,具有乒乓球高级技能职业资格”呢?莫非地税局要组织专业体育队伍,去参加兵乓球专业比赛,不去收税了?

应该说,黑龙江省地税局的回应还算及时。不过,从回应的内容来看,不免让人失望。他们称招聘职位在体育方面的特殊要求,是为了培养干部职工的健康情趣,缓解工作压力,增强体质,推动税收工作。这分明就是十分积极的意义呀,看来有关部门紧急叫停此次招聘,有点儿不讲政治了。

其实,这样的回应,可以说是太矫情甚至就是强词夺理。其一,既然是为了培养干部职工的健康情趣,干嘛非要招聘的是“乒乓球国家一级裁判”?其二,既然此次招聘意义非凡,被紧急叫停后为何不向有关部门积极申诉?看准了的事情、做对了的事情,为何不将其进行到底呢?

从国家的《公务员法》颁布施行后,进国家的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必须经过公开的招聘考试。“逢进必考”,已经成为常态,成为铁律了,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百姓子弟,还是干部子女,只要是凭自己的真才实学,并按照严格的招考程序进入理想的工作单位,就不会被人指指点点。

这样的招考原则,看似公平,但是仍给暗箱操作者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公务员招考成为某些人的“私人定制”,这是典型的以权谋私行为,与公务员招考原则的“公开、公平”原则背道而驰,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要想遏制这样的“萝卜招聘”现象,就要拔出萝卜带出泥,深挖下去,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彻查相关责任人是否构成犯罪,从重处罚,唯有如此,方能从源头遏制公务员考试的“私人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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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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