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股份制企业多为“一股独大”

北京:股份制企业多为“一股独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发布以来,兴起的一种主流政策性观点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头戏就是要改革“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现象”。但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关内容中,并没有提要消除“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现象,而主要是要求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种资本“交叉持股”,共同发展,增强国有资本的影响力、控制力,所以,说“国有资本一股独大”是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点改革对象,系师出无名。

不仅如此。一般而言,股份制企业有控股者就意味着存在“一股独大”现象。在此意义上可以说,股份制企业中“一股独大”是个普遍现象、中性现象。虽然有的国家在法律上限制非上市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但却并不排除“一股独大”的控股者存在。

全世界企业中“一股独大”的企业最多,且绩效不错

全世界企业中“一股独大”的家族企业最多。全世界500强企业中有40%由家庭所有或经营。1993-2003年间美国年度排名前500名大公司的数据显示,根据股东年获利、资产报酬率、公司年收益成长与公司年出售增长率做评估,发现177家表现良好的公司为家族企业所经营,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英国、法国、德国、瑞士、意大利和西班牙6国的主要股价指标进行的分析也表明,欧洲家族企业的总体优势远大于无血缘关系的企业。同时,这些家族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也得到了市场的充分认可。

另外,对欧洲私有化样本企业的研究也表明,120家国企私有化后,政府控股(即“国资一股独大”)企业仍然在30%以上,家族控股(也是“一股独大”)为19%,两者合计为49%。“分散股权”的企业仅占30%。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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