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企改革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迷途(7)

中国国企改革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迷途(7)

七、只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真正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里,基本的经济关系是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关系:资本家在劳动力市场上购买工人的劳动,然后雇佣工人工作,随后在消费品市场上将商品消费品卖给工人。

真正自由竞争的市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从来就是不存在的,资本家之间的竞争相对于工人永远是不充分的。工人阶级人数众多,其组织化程度总是远远低于资产阶级,再加上后者垄断了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因此工人之间的竞争激烈程度远远超过资本家。就像马克思所说,“资本家在他们的竞争中表现出彼此都是虚伪的兄弟,但面对着整个工人阶级却结成真正的共济会团体。”[[19]]在劳动力及消费品市场中,资产阶级都是绝对的主导者,他们会很容易形成相对的价格同盟,压低工人劳动的价格使之低于其价值,抬高消费品的价格使之高于其价值。由此,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所能生产的消费品价格总额,总是远远大于消费者的工资总额。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般情况下处于生产相对过剩和资源浪费的状态。

真正完全充分竞争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是这样一种状态:生产资料高度分散,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竞争程度和劳动力之间的竞争程度相同,也就是说生产资料的分散状态和劳动力的分散状态相同。严格说来,在这种状态下并没有真正的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存在的只是大批的相互间充分竞争小生产者,这是商品经济的初级状态:交换双方采用等价值交换原则,等量劳动与等量劳动相交换,在这种情况下,则不存在剥削。当然,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前提,就是生产资料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并进一步集中到一小撮人手中,因此,以上这种情况在资本主义社会是永远不会出现的。由此,均衡的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在资本主义社会是个神话。由于生产资料所有者自身就可以提供劳动力,因此,只要雇佣劳动存在,只要存在丧失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劳动者,那么劳动力的供给客观上就会大于劳动力的需求,劳动力之间的竞争程度就会大于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竞争程度,就会存在剥削。

由此可看到,在社会主义社会之前,市场经济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雇佣劳动不发达不普遍的以小生产者为主的初级市场经济。在这种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是小生产者之间的“一斤小麦交换一尺绸缎”这种状况,存在着真正的自由竞争,因此其运行基本上按照等价值交换(等量劳动相交换)原则进行,这是初级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第二个阶段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阶段,一旦进入资本主义阶段,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就不复存在了。此时雇佣劳动及劳动力的商品化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劳动力的出售者(工人阶级)和购买者(资产阶级)之间的交换,并非等价值交换(等量劳动相交换),这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价值规律。

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再回到以小生产者为主的初级市场经济状态是不可能的,复辟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和剥削更是错误的。初级市场经济中等量劳动相交换的现象,是由小生产者之间的完全自由竞争所导致的;要在以大工业为物质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实现等量劳动相交换,只能由全民所有的公有制经济来实现,此外还需要由政府(或者政党等其他全民组织)代表全民对市场的干预来完成。在当今时代,实践市场原教旨主义的结果,只能导致资本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而不可能将社会恢复到初级市场经济(小生产者为主)的状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否定,是对初级市场经济的否定之否定,这和马克思所所说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是相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限制乃至消灭剥削的均衡的市场经济,是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市场经济,其基本原则应是等价值交换(等量劳动相交换),这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价值规律,决不能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混为一谈。

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同志在1978年所强调的观点是完全正确的:“我的看法还是要强调,客观规律就是客观规律,不论在什么时候违反它,都要碰得头破血流。不过,这个客观规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运动过程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运动过程,的确是完全不同的;甚至可以说,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市场价值规律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价值规律, 根本是两种价值规律。”[[20]]当前中国经济改革的基本风险,就是无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区别,将资本主义价值规律替代社会主义价值规律,使劳动力的商品化、雇佣劳动和资本剥削现象基本化、普遍化,复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性在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不均衡的。例如,由于工人收入低下,当消费品供给大于工人的有效需求时,资本家宁可销毁商品、闲置生产能力,也不愿大幅降低商品价格满足工人实际需求。这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常态。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无法实现真正均衡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当然相比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的市场还是更有效率的,这一点马克思也是承认的。

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克服了上述弊端。首先,自然资源是属于全民所有的,杜绝了少数人垄断所衍生的剥削权力。其次,公有制占据主体地位,分配也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因此在劳动力市场上,工人阶级不应该处于劣势。只要公有制企业使用大多数劳动力,那么它就可能主导全国的劳动力市场,使工人阶级的工资等于或者接近其劳动创造的价值。第三,在消费品市场上,公有制企业仍然可以制约私有制企业,使关键、重大和基本消费品(如能源、粮食、住房等等)被少数人垄断和投机的现象得到根本遏制。以上这三点,都是通过市场行为而非政府干预行为来完成的。这种情况,就是社会主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均衡市场经济。在这里,达到了效率和公平的统一,限制及消除了资本剥削,抑制了两极分化,以市场为主导实现了按劳分配,实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可见,要使社会主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关键是发挥公有制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性作用。

最后第四点,则是政府的辅助作用,以进一步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确保按劳分配的实现。例如保障工人劳动果实不被资产阶级剥削;促使私人资本家之间的充分竞争,防止私人资本垄断某类商品和某行业以谋取暴利;对个别私人资本的暴利征收高额税收,扩大国家财政,提供公共福利等等。

这就是在现实中可以实现的真正均衡和资源最优配置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由于新自由主义的干扰及相关职能部门执行的问题,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上仍然存在一些致命的短板。例如,私人及外资垄断是否被打破?公有制经济是否还是主体,是否将全民利益放在首位?公有制经济能否主导劳动力市场及关键消费品市场的价格(例如房地产)?等等。上述问题,都值得高度重视。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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