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创新完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调控机制(4)

河北:创新完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调控机制(4)

摘要: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过快增长主要是由流动迁移人口快速聚集造成的。这种快速聚集是劳动力自发选择的结果,是城镇化进程以及城乡、区域生产力和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的结果,也是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和城市管理能力滞后的表现。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化手段促进产业转移和人口双向流动。加快建立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不符合特大城市发展定位和方向的产业,应加大其经营成本,形成产业退出的市场倒逼机制。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水平,建立健全相关行业准入制度。加快特大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以生产、生活成本调控人口规模。

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解决稳定就业、长期居住的流动人口落户问题。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福利待遇。依托居住证制度,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保障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和发展权利,建立分层、分类、有梯度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优先实现实有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机会均等。把人口流向作为确定财政转移支付方向和力度的重要依据,设立新的地方主体税种,增强流入地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的动力和能力。

创新考评机制,提高城市社会治理水平。增加流动人口市民化、城市宜居程度、城市创新能力、对区域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权重,引导特大城市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特大城市所在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人口基础数据部门共享,加强人口流量、流向、生存发展状况的动态监测,建立融人口、土地、产业、资源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信息和服务管理功能于一体的精细化的城市管理体系。提升基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群众组织的社会协同作用,加快形成现代社会治理模式。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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