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创新完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调控机制(3)

河北:创新完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调控机制(3)

摘要: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过快增长主要是由流动迁移人口快速聚集造成的。这种快速聚集是劳动力自发选择的结果,是城镇化进程以及城乡、区域生产力和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的结果,也是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和城市管理能力滞后的表现。

特大城市与周边地区尚未形成良性的组团式发展模式,人口疏解的空间受限。一方面,一些特大城市与周边地区没有形成分工明确的区域产业链和城市网络,周边地区经济发展薄弱。特大城市周边缺少具有人口吸纳能力的缓冲带,因而成为周边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首选地。另一方面,调控人口涉及产业的跨区域转移、公共服务资源的空间再配置等。这就需要在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产业转出地与承接地之间、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但目前这种机制尚未形成。

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人口规模系统调控机制

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调控的目标不只是控制人口总量,还应形成规模合理、结构优化、分布均衡的人口科学发展态势。人口规模调控不能仅在人口问题上做文章,还应综合考虑影响人口流动的关键因素。应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实现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调控由被动适应人口增长向超前谋划、改革挖潜、提高人口综合承载力转变;由单纯控制人口进入向建立和完善人口退出机制转变;由直接的行政调控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手段转变。

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实施特大城市与周边城市一体化发展规划。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建立健全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加快构建特大城市所在都市圈城市网络体系,明确都市圈内各类城市功能定位,建立统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口调控、空间布局、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协调机构。探索建立都市圈内公共财政基金,加快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区域一体化进程。建立产业转移利益共享机制,探索税收共享和共建产业园区,研究出台鼓励企业跨区域转移的财税、土地利用等优惠政策。

明确特大城市战略定位,以非核心功能及相关产业的调整疏解带动人口疏散。特大城市应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厘清核心功能和非核心功能,逐步将非核心功能相关要素特别是相关优质资源向外围新城和周边地区转移,制定具体的转移方案和明确的时间表。积极探索非就业人口异地养老的有效途径,促进人口动态平衡。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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