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户籍制度进入“一国一制”阶段
2014年7月,《意见》的公布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户籍制度的“一国一制”阶段。
首先,《意见》提出了2020年两大核心目标:一是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由此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一国两制”,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与其相适应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并覆盖全体常住人口的制度安排。二是到2020年,努力实现一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其次,《意见》根据中国城乡区域的差异性,务实地提出了多样化的户口迁移政策,大体有四种不同政策:一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二是在城区人口在50万-100万的中等城市有序放开落户限制;三是在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四是在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是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缩影,是“从一国两制到一国一制”的转轨过程。目前的中国,不仅城乡差异甚大,而且不同类型的城镇与城市差异甚大,任何改革都不可能是一类模式、一种政策、一个做法。
作为世界性城市化、现代化的后来者,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先例。因此这场持续的超大规模的制度变迁,一定是“持久战”;一定是“摸着石头过河”,需要不断地试错;一定是多样化与差异化,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情制宜;一定是由量变到部分质变,再量变再到质变。
总之,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们花了至少60多年的时间才逐步找到了如何将一个“一九开”传统农业农村社会改造为目前“五五开”的日益现代化的城乡一体化社会的道路。然而,这条道路并没有完结,要真正实现高度的发达的城镇化,还要真正实现高度的现代化的农村,我们仍然还要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而今迈步从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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