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莫让“公务租车”成为另类“车轮腐败”

陕西:莫让“公务租车”成为另类“车轮腐败”

摘要:公车改革后,取而代之的是发放车补。车补并非是工资津贴,而是公务人员一般公务用车的定额补助,多用不追补,节余不退还,实行全额包干。而私自占用公务租车行为,是名副其实的“明修公车改革之栈道,暗渡假公济私之陈仓。

根据公车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那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中央部门的一些公务用车需求将如何解决?这是近日一篇媒体报道提出的问题。

公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对“车轮腐败”无疑是釜底抽薪。但是,诸如大型会议、特殊公务出行等,存在公务用车的刚性需求。怎样解决好这一需求,而又不突破公车改革原则?中央国家机关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为各部门及其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汽车租赁及包车服务,填补了公车改革后,特别情况公务用车的空白,既推进公车改革,又确保必要的公务活动。

然而,公务租车可能会成为另类“公”车私用,甚至“公”车滥用。由于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实行适度货币补贴,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准能工具,摆在面前的“公务租车”,则成了极具诱惑的香饽饽,难免不让部分公务人员垂涎三尺,萌生借机揩油的想法。出现假借特殊公务,搭乘公务租车便利,实行私人之便现象未必不可能。

公车改革后,取而代之的是发放车补。车补并非是工资津贴,而是公务人员一般公务用车的定额补助,多用不追补,节余不退还,实行全额包干。而私自占用公务租车行为,是名副其实的“明修公车改革之栈道,暗渡假公济私之陈仓。”一手拿着车改补贴,一手却伸向公务租车报销,侵占财政公务经费,让公车改革流于形式,自然会引发新的特权主义,引起社会不公。

要堵住公务租车漏洞,需要加强监管,从细处着手,防止“跑、冒、滴、漏”,公务租车管理机构首当其冲,必须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特殊公务租车程序,严格审核公务内容,防范鱼目混珠。租赁企业亦要循规蹈矩,严守行业准则,明示“公务租车”标志,建立诚信档案,坚决杜绝违规用车。监管部门更要发挥多层次、广范围的监督体系,严厉查处乱用公务租车。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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