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当家作主之路越走越宽广

人民当家作主之路越走越宽广

1945年7月4日,延安,一孔窑洞里,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问毛泽东,怎样才能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毛泽东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新中国成立后的1953年,一场全国性的民主选举开始了,从白山黑水到天涯海角,从东海之滨到帕米尔高原,中国人民第一次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选举各级人大代表。

1954年9月15日,北京,中南海怀仁堂,1200多位各地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步入会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这一天,光耀后人、彪炳青史: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全面建立;在世界,一种全新的现代代议制民主制度诞生了!

历经60年实践检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植于960万平方公里的沃土,集聚世界1/5人口的智慧,汲取人类政治文明的精华,焕发着勃勃生机,展现出强大生命力。

跳出历史周期率:

在实践中丰富民主内涵,为中国建设和改革开放奠定宪制根基

2014年8月14日,86岁的胡兆森早早起床,和老伴一起来到全国人大机关。面对十多家媒体,这位曾经的鞍钢职工,深情回忆起60年前参加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场景。

“在1953年至1954年的选举中,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有选举经费都由国库开支;在乡、镇、市辖区及不设区的市等基层政权单位实行直接选举。在当时,这是石破天惊的大事,从来没有过。”胡兆森说。

经过充分的准备,1954年9月15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大会通过的宪法,后来被称作“五四宪法”,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五四宪法”解决了道路问题。毛泽东曾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中指出:“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五四宪法”的道路,就是我国始终坚持的社会主义道路。

宪法的制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奠定了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的基础。“60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在其监督下既有分工又协调一致地依法履行职能。它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了国家的团结统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莫纪宏说。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各级人大陷入瘫痪,各级政权组织遭到破坏。1975年1月13日,在极其艰难的环境下,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周恩来总理抱病作《政府工作报告》,重申了中国要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目标。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征程。

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以适应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社会现实和发展要求。

“1982年4月26日,宪法草案交付全国人民讨论,经过十年浩劫之后,群众参与宪法修改的热情万分高涨,讨论浪潮持续了整整4个月。其后,宪法修改委员会根据公众意见又对草案作了近百处的补充和修改,纯文字的还不算。”亲历了这次修宪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顾昂然说。

1982年12月4日下午5时,经过投票表决,宪法草案高票通过。这就是我国现行的“八二宪法”。为了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法制宣传日”。

一段插曲,见证了当时中国民主政治悄然发生的变化:“八二宪法”草案表决结果是,3037票赞成、3票弃权。面对第一次出现弃权票,在场记者如实报道。有媒体因此评价称,“八二宪法”自诞生那一刻起,便散发出不同寻常的革新气象。

重申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确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将“一国两制”的构想法律化……“八二宪法”为改革开放的中国奠定了宪制根基。

也是从那时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开始担当起推进国家改革、社会转型的历史使命。此后,“八二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4次修正,以市场经济、依法治国、保障人权为核心的国家宪法价值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今天,当我们回顾69年前黄炎培与毛泽东的窑洞对话时,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共产党人不仅找到了民主这一“避免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率”的法宝,而且还在实践中创造性地丰富了民主的形式和内涵。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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