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态文化为中介,传播价值内容
物态文化是具有物质形态的文化,固化与可感知是其主要特征。历史遗存中的文物,现代社会中的建筑,科学技术的创造物,书籍、影像、风俗习惯等都是物态文化的具体形态。物态文化既是人类主观世界外化的产物,也是人类价值的承载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的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人类文明的价值精华,需要物态文化作为载体。
受到市场化、世俗化等现代性因素的影响,现有物态文化普遍存在着另类价值张扬、核心价值观被弱化的倾向。个别大众媒体不断翻新选秀、娱乐主题,把隐私当噱头的低俗价值观被放大到公共平台上。漫画、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创造过程中随心所欲,缺乏价值凝练,导致青少年的价值错位和价值混乱。物态文化的价值引导迫在眉睫。
发挥物态文化的价值教育功能。博物馆、纪念馆等属于公益性文化资源,在现有的免费开放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纳入学校德育和社会教育体系,增强其教育力,尚有挖掘空间。历史古迹、自然景点具有历史教育和文明教育的功能,如何转化机制,从重视经济效益拓展到重视教育功能和社会效益值得思考。
在文化产品开发中嵌入核心价值。文化产品开发需要市场推动,也需要价值引领。事实证明,文化产品的持久竞争力与核心价值竞争力是正相关的。文学、戏剧、电影、电视、音乐等文化产品不仅要愉悦感官,更要陶冶情操、撼动灵魂。核心价值观是国魂也是灵魂,创作出有魂的作品应成为文化工作者的职业自觉。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嵌在物态文化中,关键在法制规约。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个体的民主意识越强,对法制规约的要求就越迫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关照现实指向未来的基本法理目标,应确立其统领物态文化生成的全过程。城市建设中的人本理念要得到文明、和谐、法治等机制的支持;文化产品的生产关乎人的精神生活和精神成人,应纳入法律体系内进行基本的规范;文化产品创造、传播和管理部门承担着现实的社会责任和未来的预期责任,应明晰其责权利的整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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