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为文化为抓手,保证知行一致
人的行为是在一定的价值观支配下发生并反映了一定的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五四”青年节在北大考察时说,“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道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都具有基础性意义,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这就是我们的用人标准为什么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因为德是首要、是方向,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行为既是一种实践,也是一种文化。暴力体现的是强权文化;礼让体现的是和谐文化。守法、善行和高尚等构成了行为的不同层次,反映的是价值观的分层要求。所谓的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即是核心价值观在行为上的基本要求。
行动文化有不同的形态,比如义务劳动、学雷锋活动、三下乡、志愿服务、爱心慈善活动等等。这些活动有的行动是自上而下的组织动员,有的行动是民间互动。行动是价值认同和价值内化的重要途径。作为执政党,党员干部的行为方式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载体,体现了其中的政治价值;作为社会主体,公民在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展示的是爱心奉献和自我价值实现的成就感;作为青年大学生则是在行动中实现“受教育、长才干和做贡献”的统一。倡导积极健康的文明行为对引领社会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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