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的启示
自建国以来,为了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实现执政党的政治诉求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我国政府部门协调机制的形式已经由单一转向了多元与灵活,部门协调的主体由中央各部门之间扩展到了地方政府之间,部门协调所依赖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健全,部门协调的运转机制正在走向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特别是2008年“大部制”改革后,中央政府重新整合组建了33个分别由有相关职责的一个或多个部委组成的议事协调机构。这些机构在法定地位、业务性质、相互关系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别,加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国务院各部委与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关系、近年来垂直管理体制形成的特殊关系等,中国政府已然构成了一个高度复杂的政府间关系网络。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政府应急管理系统在经过非典疫情、汶川地震等紧急突发事件考验之后,在职责分工、领导体制和运作方式等方面已经逐步走向明晰化和精细化,紧急状态下跨部门协调机制也得以逐步完善,有助于克服危机管理过程中的多头管理,保障信息的通畅和指挥有力。但是中国政府常态跨部门协调机制的运行尚不健全,主要存在政府职能定位不清、部门间职责关系界定不明确;缺乏跨部门协同意识,宏观制度建设滞后;部门权力化和利益化的限制和约束;协调机制规范化、制度化不足;管理细节化和精致化不足;缺乏跨部门绩效评估和评估结果的刚性问责等问题。应该说,中国政府跨部门协调机制所面临的诸多问题既有世界普遍性成因,也受到自身政府组织结构、权力格局、行政文化、绩效评估和问责制度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不能期望一蹴而就。
随着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简政放权、整体政府的顶层设计和系统推进以及建立和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都是本届政府改革的重点目标,也是实现国家“五位一体”建设和“新四化”发展的关键。为此,笔者建议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一要推动观念变革,树立整体政府观,大力推进政府行政审批现代化改革,通过系统设计、依法行政,提高整体治理效能。二要确立纵横交叉、分层运行的整体政府跨界协同机制。在宏观决策协同层面,致力于着眼国家全面发展建设战略的顶层设计,强调中央政府对全面或重点改革领域的集权控制,将宏观设计、战略决策、整体运行和全面监督过程进行有机集合。在中观政策协调层面,面向同一政策领域跨部门协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制定各方协调一致的政策制定计划以及翔实的政策执行规划、计划和实施阶段,重视发挥中央政府核心作用,同时在政策执行和推广过程中注重发挥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在微观政策执行或服务供应层面,面向同一部委不同职能和政策之间的协调合作,强调改革具体的服务手段,创新各种服务工具,加大与社会组织建立伙伴关系的合作力度,更好地履行政府服务职能,提高社会服务的协作效能。三要注重协调好跨部门协同纵向和横向结构之间的关系,在跨界协同治理中灵活选择纵横结合的方法。四要综合运用领导力、文化、人事、财政、法律、网络技术等跨部门合作辅助工具,尽力发挥整体政府跨界协同治理的最大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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