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预算法修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6)

【案例】预算法修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6)

【启示与思考】

自诞生起就有重大缺陷的预算法,在修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是意见“分歧”。其中,来自专家学者和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很多,但相比之下,某些既得利益群体的态度和声音明显更为强势,影响很大。争议与冲突的实质,基本上绕不开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提出的问题都很尖锐,涉及那些在历来改革中都无法回避的核心议题。

预算法修法的不易,某种程度上体现的就是整个改革历程的艰辛。10年间的意见碰撞,数度陷入停滞不前的僵局,到目前终于得以出台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四审稿,或许还不是改革最终要取得的成果,但无疑已经实现了打开局面的可观突破。应该看到的是,全面深化改革所面临的难度与阻力,在过去的基础上只会越来越大,但越是接近峰值,就意味着离目标越近,这个艰难的过程正到了最关键的时刻,需要更大的勇气与决心,容不得任何犹疑与后退。

财政预算是一个国家的账本,收入与支出连着千家万户。正因此,作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的法律,预算法修改的一举一动备受关注。要化解公众的担心,消除现行预算法在运行中长期存在的弊病,就需在修改中回应社会关切,让各级财政预算今后在新法的约束下,增强刚性约束,确保财政资金收入支出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成为明白账、规矩账、实在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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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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