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生态文明建设要注重顶层设计

贵州:生态文明建设要注重顶层设计

摘要:探索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环境保护“河长制”和生态补偿制度,逐步构建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首先,抓好生态调研立法。要在全面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条例》、《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等法规制度的基础上,抓紧开展生态保护的立法调研,尽快出台《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规,切实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立法。其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突出发展导向、为民导向、环境导向、创新导向,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政绩考核,实行差别化的评价考核制度。探索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环境保护“河长制”和生态补偿制度,逐步构建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推行生态财产离任审计制度、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追究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生态文明的持续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生态文明的持续建设。

第三,加大生态执法力度。组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和队伍,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推行生态财产离任审计制度、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环保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健全举报制度、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制度等,加强全社会全方位的监督。通过加大生态执法力度,保证各项生态保护法规和制度的落实。当前,要重点保障实施好治理赤水河12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发挥好贵州头号环保工程治理的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