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为实现中国梦凝聚法治力量(2)

浙江:为实现中国梦凝聚法治力量(2)

摘要:人民不仅梦想过上富裕的物质生活,同时也关注自己的民主权利能够得到实现和有效保障;希望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的阳光;希望能有尊严、体面地生活。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理应在助推人民的“民主梦”的实现中努力发挥凝聚法治力量的作用。

在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基本权利的实现上下功夫。在立法上,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有效激发公众参与立法的热情,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立法意见,努力立好法、立良法;在法律监督上,应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完善主动审查机制,防止地方规范性文件在“一切为了发展”的幌子下冲击社会公平、以“人治”抵制“法治”;在推动法律贯彻落实上,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在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上下功夫。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标,不断加强对“一府两院”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特别要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履职监督,敦促领导干部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治国理政,不断促进领导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作用上下功夫。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选民群众,沉下心来访民情、听民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为民代言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当好群众的代言人。要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化解矛盾,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各类现实问题,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为浙江省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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