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深谋远虑 政治制度的卓越创举(2)

北京:深谋远虑 政治制度的卓越创举(2)

摘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新中国确定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人民共和国,代表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参加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各民族代表的一致同意,最终载入了共同纲领。这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重大创造。

新中国政体:亲身实践和体认中作出的一个重大选择

政体是一个国家的政权构成形式。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下,采用什么样的政权构成形式来体现人民民主并充分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呢?

对新中国为什么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政体,刘少奇曾说过一句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研究了资产阶级议会制度和苏维埃的经验而提出来的。

的确,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新中国的政体,是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列主义关于政权建设的一般理论,从中外历史经验的比较中,从中国人民自己的亲身实践和体认中作出的一个重大选择。

对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中共领导人在近代中国有过亲身感受。辛亥革命后,中国曾一度效法欧美资产阶级国家实行所谓的议会制、“三权分立”。结果,都是政客愚弄百姓的骗人把戏。加入过同盟会的董必武对旧中国搞的所谓议会制有过一段入木三分的形象揭露:“旧民主主义的议会制度是资产阶级中当权的一部分人容许另一部分的少数人,所谓反对派,在会议讲台上去说空话,而当权者则紧握着行政权柄,干有利于本身统治的事情。这是剥削阶级在广大人民面前玩弄手腕、分取赃私,干出来的一种骗人的民主制度。”如此这般的骗人把戏,使得欧美资产阶级国家的议会制、“三权分立”在近代中国的实际生活中名声大臭,连许多原先热衷于这种制度的知识分子也纷纷大失所望:“政治的贪污,选举的把持,真是史不绝书”。而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为出发点的苏联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却给国人一种全新的感觉。

正是在中外历史经验的比较中,中国共产党人认为,新中国的政治体制不能搞西方式的议会制和三权鼎立,而应采用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1948年9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于即将建立的新中国采用什么样的政体,曾有过一番议论。毛泽东说:我们政权的制度是采取议会制呢,还是采取民主集中制?过去我们叫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现在我们就用“人民代表会议”这一名词。我们采用民主集中制,而不采用资产阶级议会制,不必搞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和三权鼎立等。议会制,袁世凯、曹锟都搞过,已经臭了。

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政体,从起草共同纲领一开始就是十分明确的,并具有中国特色。周恩来在对参加新政协的代表解释共同纲领草案的特点时说:“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它完全不同于旧民主的议会制度,而是属于以社会主义苏联为代表的代表大会制度的范畴之内的。但是也不完全同于苏联制度,苏联已经消灭了阶级,而我们则是各革命阶级的联盟。我们的这个特点,就表现在中国人民政协会议的形式上。政府各部门和现在各地的人民代表会议以及将来的人民代表大会都将同样表现这个特点。”

1949年9月,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在参加完北平各界代表会议后慨然写下这样一段文字:“我踏进会场,就看见很多人,穿制服的,穿工装的,穿短衫的,穿旗袍的,穿西服的,穿长袍的,还有一位戴瓜帽的……这许多一望而知不同的人物,而他们会在一个会场里一起讨论问题,在我说是生平第一次。这是什么意思呢?我望着会场前挂着大大的‘代表’两字,不免点起头来。代表性呀!北平住着的就是这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试问英美哪一个议会能从普选中达到这样高度的代表性呢?”

新中国政党制度:正如周恩来所说,“这是由历史发展而来的”

新中国成立时,在政党制度上不是采用一党制、两党制或多党制,而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这一制度,是人民民主实践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形成和创立的。正如周恩来所说:“这是由历史发展而来的。”

20世纪初,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发动和领导辛亥革命,推翻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中华民国时,曾仿效西方国家实行多党制。但多党制并没有给中国带来民主,而更像一场政治闹剧:普选徒具形式;多党制成了拉帮结派,党同伐异;议会里只有一批政客在吵吵嚷嚷。以致李大钊感叹“近二三年来,人民厌弃政党已达极点”。孙中山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中国几千年来社会上的民情风土习惯,和欧美的大不相同,“所以管理社会的政治自然也是和欧美的不同,不能完全仿效欧美。”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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