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收受礼金罪”拉低反腐高压线(6)

【案例】“收受礼金罪”拉低反腐高压线(6)

【启示与思考】

近年来,官员打着礼尚往来的旗号受贿的大有人在,各地查处此类问题做法不一,有的不算受贿,即使算受贿查处时往往也是轻描淡写,这就给一些官员以此为借口逃脱刑责提供可乘之机。礼尚往来自古有之,是人们之间密切亲情或友情的方式之一,本来无可厚非。可是一旦与官员们联系到一起,往往就会变味。    低价买房、借婚丧喜庆之机大肆行贿,一些官员也堂而皇之受之。甚至有些官员还巧立名目借机敛财,婚丧喜庆不说,生日、生病、乔迁、学习深造、甚至还有为死去多年的亲人办周年庆典等等,简直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由此可见,这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人们对此早已是议论纷纷,意见很大,期盼治理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亟需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改变。而最有效的措施就是设立“收受礼金罪”,堵塞隐形行贿受贿漏洞。

当然,“收受礼金罪”正式进入刑法,成为官员自觉遵守的高压线,还有不少技术细则有待落实。比如,官员也有正常的婚丧嫁娶,如何严格区分官员接受的是不正当财物,还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是否要引进公务员接受礼金的公示机制、利益相关人的主动披露机制?

随着这一年多来“八项规定”的深入落实、反腐工作的全面突破,约束公职人员日常交往应酬的制度,必然提上议事日程。“收受礼金罪”的入刑,将压缩灰色空间,拉低反腐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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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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