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我国立法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十八大以来我国立法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完善·引领·提质——十八大以来我国立法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立法活动是国家重要的政治活动,立法工作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大局。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到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从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到党的十八大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在党和国家重要政治活动的时间轴上,清晰标注着我国立法工作的一个个刻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高立法质量等提出一系列新论断,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我国立法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站在新的起点上

我国古代思想家韩非把法律比作“御悍马”之“辔策”,能“兴功惧暴,定分止争”。

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经过数十年的不懈探索,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实现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更加坚定不移地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

我国出台的现行有效的法律目前已有240多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不可能一成不变,一劳永逸。

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预算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立法法、安全生产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立法工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精细化,增加可操作性,内容越来越具体,越来越全面。”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说。

法律体系的形成和不断完善,让我国的立法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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