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言必称“我的”重在言出必行
官员言必称“我的”,确实给人霸气十足的感觉,颇有官僚主义的影子在游荡。然而转念一想,官员言必称“我的”也没啥,如果官员能够心口统一、言行一致、言出必行,把自己辖区内的人和事都弄得巴巴适适,岂不是当地百姓的福音?
言必称“我的”体现一种主人翁精神。官员把“某地的”或“某部门的”称作“我的”,其实“某地”或“某部门”并不是他的,而他把“某地”或“某部门”的事情都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做,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岂不美哉、妙哉?
言必称“我的”展示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既然是“我的”,无论财政也好,税收也好,GDP也好,肯定要想方设法搞不上。而想方设法搞不上的目的,只要不是为个人捞资本、捞政绩,而是真心实意发展经济、全心全意为民服务,这又何尝不可、何错之有?
言必称“我的”显现一种责任和担当。你是“我的宣传部长”和“我的国土局长”,我就要对宣传部长和国土局长负责,宣传部长不能搞虚假宣传,国土局长不能乱批地,两者都不能利用职权搞腐败。如果两者搞腐败,我就要承担“主体”责任和主要责任。
当然,不少官员言必称“我的”显然不是上述之意,而是一种唯我独尊、居高临下、说一不二、“老子天下第一”的江湖做派,这是官场歪风,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狠刹的“四风”之一。百姓对于官员的评价,重点不在言必称“我的”,而在言出必行——既然百姓是你的主人,你就是百姓的公仆;既然辖区内的事情都是你说了算,你就不能乱说乱干。
官员言必称“我的”,尤其在正式场合口出此言,确实有伤大雅。但是,事物都有两面性,如果社会各界由此加强监督,督促官员把言必信、行必果,把辖区内的百姓服务好,把辖区内的事情都办好,岂不是把“有伤大雅”变成了“非常高雅”?
官员言必称“我的”折射权力失范
介绍地理位置时,“我的东边是某市、南边是某县”,俨然“溥天之下”之威;介绍随行人员时,“我的宣传部长”“我的国土局长”,俨然“率土之滨”之气;介绍经济形势时,“我的财政收入”“我的税收”,俨然国库是他家的……现实中,官场中某些官员言必称“我的”,确是一种泛滥的现象。这种过度张扬的“主人翁意识”,折射的正是某些官员头脑中“我的地盘我做主”的霸气。
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称之为“话语腐败”,我深以为然。话语是内心观念的流露,言必称“我的”,实乃一种“土皇帝心理”。某些官员既然不惮于公开这样说,工作中自然更难免这样想、这样做——地方民众宛若“子民”,地方官员恰如“家奴”,地方财政类比“私财”,这块土地上的所有一切都要“为我所用”,所有人的所有成果自然也都是“我的功劳”。
这样的行政观与政绩观,完全停留在封建官吏的时代,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相距十万八千里。在现代政治语境中,官员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既不是“家长”,更不是“主人”。一个管家,却整天在外面大言不惭“我的”,这样的管家自然是难言称职的;主人听了不仅会倍觉不悦,更有权利提醒这样的官员注意自己的“身份”——早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官员当家作主”,言必称“我的”是大逆不道的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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