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公平正义,让人民看得见摸得着

司法体制改革:公平正义,让人民看得见摸得着

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摘自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的第四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触犯了法律——但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毁坏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指引下,司法体制改革加速前行、亮点频出。一批涉及深层次格局调整、长期推不动的改革事项相继破冰,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期待。

对这场波澜壮阔的改革,法律人有观察,有参与,更有期许。

分类管理:司改的“牛鼻子”

9月5日,上海友谊会堂,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面对国旗许下誓言,接受任命。这是上海任命的第一批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按照改革方案,上海将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在3到5年的过渡期内,逐步将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员额比例控制到33%、52%和15%。尽管只是试点,但上海作为“排头兵”的一举一动,吸引了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目光。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司法体制改革居于重要地位。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改革的目标、原则,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

“司法人事制度改革是这场改革的‘牛鼻子’。”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说,长期以来,对司法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没能充分体现司法职业特点。通俗地讲,就是“顶着法官的帽子,干的不是法官的活”。

这位长期关注司法体制改革的法学家回忆,1999年发布的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就提出深化法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任务,但多年未有具体进展。

新一轮改革点燃了希望。王利明说,实行员额制和分类管理是历史性进步。改革以后,法官队伍要少而精,配备必要的审判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让法官从文秘、行政管理等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办案。“这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公平正义。”王利明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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