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济转型中的新探讨(2)

福建:经济转型中的新探讨(2)

摘要:合作社作为一个为全体社员谋取利益的组织,会面临类似于公共机构那样的“搭便车”问题,因此需要政府的支持。

◆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

李变花(闽南师范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城镇化的最终目的是要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我国基本上是外延式的城镇化,建立在低成本获得城镇建设用地和使用农村廉价劳动力基础之上,更多的是土地城镇化,而不是人的城镇化。由于土地的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大量低成本征地拆迁,使得农民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处于半城市化状态,造成不少社会矛盾。因此,必须正确认识新型城镇化的本质要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都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条件和有力手段,而人的全面城镇化才是发展的核心。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通过体制与机制改革,为其提供制度保障。由于我国曾长期采取城乡分离治理的制度,仍然存在城乡生产和生活服务体系及运行机制的不统一、不协调的问题,如要素市场不统一,物质利益关系不合理,户籍管理不同轨,社会保障以及享有公共服务权利不均等。因此必须通过改革,进行体制与机制创新,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城镇化。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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