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有坚强的政治保证。《决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这鲜明地指出了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绝不是直接干预司法,而是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机制来保证。《决定》指出,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体现在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等方面。在思想领导方面,就是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成为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植根于广大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深处,成为广大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意识。在政治领导方面,就是要把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要求反映到立法之中。在组织领导方面,就是要加强法治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始终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到实处。“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执政能力强弱、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能否保持,不仅关系到党自身的兴衰,而且关系到依法治国的成败。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坚持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决定》强调,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要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有了规章制度,就要严格遵守,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是实现党在新形势下强军目标的坚强保证。《决定》指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要着眼于“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把党的政策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确定下来,确保党的决策意志得到贯彻执行,保证部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化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依法治军落到实处。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