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注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共同发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继续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强调政府权力的设定和取得要有宪法与法律依据,政府权力的行使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要求政府行为符合合法合理、程序正当、权责统一、诚实守信等原则。法治社会,重心在于强调社会成员行为的法治化,要求社会成员有良好的法治素养和遵守公共规则的习惯,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通过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与被管理者的社会两方面力量的共同推进、相互支持方能实现,而绝不可能仅凭政府就能够独自完成。简言之,依法治国不是政府一家的“独角戏”,而是政府与社会共同合作的一场演出。它不仅需要通过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来实现,而且要以法治社会建设、在全社会培育法律意识和提升法律信仰作为依托和支撑。故可言,只有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民众才能认同法治的实践力量,法治社会才能得以建成,法治政府建设才有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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