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耀桐:法治道路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后又一次伟大改革

许耀桐:法治道路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后又一次伟大改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确立有哪些深刻意义?如何正确把握当代中国民主和法治建设的方向?怎样才能真正把法治转化为人们的信仰?就此,光明网记者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文化委员会副会长许耀桐教授。

光明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早就确定了,但是在党的文件上提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第一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立有哪些深刻意义?

许耀桐:中国共产党早在十三大就提出和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和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但是不要把它理解为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外的另一条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并不是两条道路,它们是同一条道路。形象一点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宽广的大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这条大道中的一个车道。这条大道还有其他的车道并存,例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道路。

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深刻意义。第一,这条道路无论是在中国的历史上,还是党的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开辟的,它标志着中国真正迈入了法治新时代,完成了从人治到法治的真正转型;第二,这条道路使国家生活发生了根本的变革,全国人民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生态生活的多方面都将发生重大的变迁、变化,这种变革是朝着民主公平正义文明和谐的方向发展。法治带来善治,带给人们良善生活,赋予人们尊严,保障人们合法权益;第三,这条道路也从根本上保证了中国共产党能够长期执政。1945年,毛泽东和黄炎培先生在延安就中共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有一个著名的“窑洞对”,毛泽东为我们找到一条民主道路。现在中国共产党着眼于长期执政的长远考虑,又找到一条法治道路。只有民主之路和法治之路相结合,才能保证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

更重要的一点,这次四中全会开辟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法治道路,这和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堪与媲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国家的一次伟大改革,现在开辟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法治道路,是又一次伟大改革,从某种程度上说,而且是更伟大的改革。因为市场经济需要法治,它急切地呼唤法治。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需要法治的保障,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适应和满足市场经济的要求。

光明网: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地把握当代中国民主和法治建设的方向?

许耀桐:民主和法治是一对双胞胎,她们相互依存,相互成长。没有民主,法治就变成专制专权;没有法治,民主将导致无序混乱。正确把握当代中国民主和法治建设的方向,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首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不要以为,搞民主和法治建设,可以离开共产党,可以不要党的领导,那是根本行不通的。党的领导,是民主和法治建设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其次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无论是民主建设也好,还是法治建设也好,都是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都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使执政党和国家制定出台的每一项民主和法治的法律、政策、方针、措施,都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第三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毫无疑义,在中国进行民主和法治建设,必须立足于国情、党情、社情、民情,否则将于事无补、一事无成。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民主和法治,当然不是关起门来搞,不要向外国学习了,我们要很好地借鉴外国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但绝对不能照搬照套。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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