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高危”人群该如何“脱险”?

腐败“高危”人群该如何“脱险”?

 一、盘点近年来的“腐败高危人群”

 发改委官员: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从今年查办情况来看,在一批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中,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是特点之一。”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说,“比如,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被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他介绍,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11案11人。“其中,发改委国家能源局5人、发改委价格司5人、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1人,分别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新能源司司长,核电司司长,电力司副司长,煤炭司副司长,价格司原司长、现任司长、副司长、副巡视员,价格司领导班子多数涉嫌职务犯罪。”而且,他们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有6人”。

为何发改委官员成为“腐败高危人群”?徐进辉认为原因有三:一是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被查处的这些人大多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的审批者,可以直接决定和掌握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想方设法求助于他们的人很多,容易诱发腐败。二是在管理和监督机制上存在漏洞。“缺乏监管,审批权运转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三是“收钱办事”成为这些人的潜规则。“大家心照不宣,长期共同受贿,形成窝案串案。”

 “裸官”勾结“裸商”,攫取社会财富

近年来,“裸官”外逃、落马的案例时有发生。如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温州市鹿城区原区委书记杨湘洪、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张曙光等。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2011年检察系统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同比上升27%,追缴赃款赃物计77.9亿元。反腐专家表示,一些“裸官”的共同特点是:非法敛财→家属移民海外→转移不明资产→择机外逃。

虽然不是所有“裸官”都腐败,但“裸官”的确是腐败案件中的高危人群,他们在一般经济案件中占40%,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类案件比例高达80%。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张紧跟说,从已查处的案件来看,“裸官”为支付配偶、子女在海外的生活费以权谋私,甚至借机转移财产的情况屡有发生。

中国银行原副行长张燕玲认为,中国国际收支“净误差与遗漏”项每年都有几百亿美元,其中洗钱导致的资金外流数额占相当大的比重。贪腐和洗钱犯罪有着密切的关联。据分析,一些“裸商”与“裸官”互相勾结,将巨额不明资产转移海外,再以外商身份回国投资,利用我国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形成一个钱权交易、里应外合的利益链,以此实现对社会财富的循环侵占。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把官员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纳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范畴,正是反腐斗争的“国际惯例”。当前,应当推进省市县三级主要领导的个人信息、工作信息、家庭信息公开化,对遏制“裸官”现象具有现实意义。

县委书记:官员腐败重灾区

近年来,县委书记一度成为腐败高危人群。在安徽,仅以阜阳为中心的皖北地区,就先后有18名县委书记因腐败被查处。自2006年河南省县级党委换届以来,河南共查处贪污受贿犯罪的县委书记22名,其中9名是在县委书记任上被查处,13名是从县委书记岗位上提拔或调整到其他工作岗位不到一年被查处。2010年,广西武宣两任县委书记李启亮、彭进瑜没有抵御住利欲诱惑、“前腐后继”,成为县委书记理想信念缺失、走向腐化堕落的反面典型。

一般来说,远离中心城市的县一级往往是处于“山高皇帝远”的“政治地理边缘”, 使得权责不对称、“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成为县委书记工作中的最大困难。这种“政治地理边缘”,一方面给县委书记开展工作带来难度,另一方面,导致了买官卖官等官场潜规则更容易流行。这种现象在一些少数贫困地区表现的尤为明显,如“千万县令”安徽定远原县委书记陈兆丰、“三光书记”福建周宁原县委书记林龙飞等都是卖官鬻爵“致富”的贫困县县委书记的典型。因为他们处在贫困县的位置,“要想富,动干部”,除了卖官之外,就再没有别的什么“致富”门路了。

县委书记的权力究竟有多大?对上,县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相对独立,县委书记可以针对县里的任何事、任何人说了算;对下,县委书记可以一竿子插到底,也就是说大事可以抓,小事也可以抓。县委书记面临的“利益诱惑”也很大。县一级的城市拆迁、中小国企的改制等“项目”,往往是资金涉及到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重大工程”,这些项目往往需要那些具有实权的县委书记“一锤定音”,其中的“利益诱惑”对一般的领导干部而言都是一种考验。

年轻干部:从“不拘小节”到“丧失气节”

据2009年5月18日《人民日报》报道,广州市政府召开廉政工作会议通报,在2007、2008两年间,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580件637人。其中,政府系统违纪违法案件198件227人。而31岁至45岁年龄段的就占55.95%,共计127人。而时任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志佳指出,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开始注重对一些年轻干部实施长期“感情投资”,进行“期权”谋利,31岁至45岁的年轻干部,成为腐败的高危人群。

“据了解,目前这一现象在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表现。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大量年轻有为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但是,有些年轻干部缺乏经验、胆子大,事业比较顺利,加上缺乏严格党性锻炼,面对诱惑容易走上腐败道路。”广州大学党建专家梁宏副教授分析,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年轻干部思想活、理念新,好交友、善交友本是他们的优势,但大量事实表明,一些年轻干部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纪违法的泥坑,都有一个从不拘小节”到丧失气节的演变过程。

年轻干部朝气蓬勃头脑灵活,善于交际观念超前,这是令人羡慕的一个长处。但优势里难免含有劣势的因子。年轻干部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成长环境又受到物欲横流的污染,“交换”在他们观念里根深蒂固, 这就使他们不缺知识化专业化惟缺革命化。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但许多都暗含着权色交易、权钱交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物必自腐而虫生”,年轻干部出问题,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出在自己身上。所以,年轻干部要铭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决不能萌生“收点拿点不算啥”、“吃喝玩乐无大碍”的思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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